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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勞動合同通用15篇

社保 閲讀(2.07W)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保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社保勞動合同通用15篇

社保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羣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税(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那麼,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如何維權?

1、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用工的法律風險在用人單位。

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不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也是違法的。

3、等到你什麼時候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你再提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現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首先,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作為補償。其次,單位未辦理保險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您可以依據法律與單位進行溝通協商,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如何維權

社保與商業保險的區別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區別摘要:社保與商業保險有什麼區別?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區別有哪些?社保,旨在為國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則是針對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給予高額保障,給予客户全方位的保護。

社保是什麼?商業保險是什麼?

社保,旨在為國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則是針對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給予高額保障,給予客户全方位的保護。

社保勞動合同2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也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足見國家對社會保險的高度重視:

1、由於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因此,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企業就必須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企業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提是雙方建立勞動關係,自然需要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3、企業沒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未必就説明企業一定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並不排除部分企業未嚴格執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4、勞動合同中沒有關於社保的規定,並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但勞動者有權在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補交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社會保險法》規定確立了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即使是員工自願不參加社保,當遇到社保核查時,用人單位也要補繳社保。那什麼人可以不買保險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員,二是社保關係在別處,未轉入現用人單位的人員。那如果是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的話用人單位可以怎麼做呢?一是辭退;二是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應該購買社保,否則如果因不買社保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後果由員工承擔。如果員工仍然不願買社保,就讓員工寫一份承諾書,內容中要有“公司已經告知本人應當繳納社保,如果因本人不願買社保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後果由員工承擔”的字樣。這樣的話,當遇到社保稽核的時候,用人單位才能有充分的證據進行解釋。另外,在遇到員工生病,工傷,生育的時候,用人單位可以以此來規避完全承擔相關費用的風險。

社保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 動 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現住址

聯繫電話

勞動合同編號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崗位或者工種),該項工作存在/沒有職業病危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妒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確定乙方每週工作 日,每日工作 小時。

(二)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崗位或者工種,乙方的平均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40小時。

(三)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並且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款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和喪假。

第五條工資報酬

(一)試用期間,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試用後,乙方的工資待遇標準為 元/月。同時,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以及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待遇標準。

(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核發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確定每月的 日為乙方上月工資的發放日。

(三)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不能低於下列標準:平時延長工作時間為150%,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補休的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六條社會保險與福利

(一)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或者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本勞動合同期限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集體福利待遇規定執行。 2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者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獎勵或者紀律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甲方依據本條第(二)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

2、乙方被法定機關批准退休、退職;

3、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主體消亡。

(二)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

(三)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由於工作(生產、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均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並辦理續訂手續。如不終止執行,30日內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均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條款與國家規定或者集體合同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和集體合同執行;國家和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且,應由乙方執有的勞動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為保管;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勞動合同塗改部分或者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五)乙方個人情況如通訊地址的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人力資源(人事)部門。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説明的地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已送達。

第十三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業餘兼職、保守商業祕密、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合同鑑證或者其他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4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XX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

本合同為下列第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工

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社保勞動合同5

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説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並註明關於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於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範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並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於加班加點發生後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後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徵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説明,前述工資均為税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衝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衝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繼續衝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 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

社保勞動合同6

編號:

(甲方)與(乙方)訂立(續訂)了以下第(1) 項勞動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4) 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續訂,終止勞動合同。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第 項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應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37 條的規定,於 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5)根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 條第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説明:1、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區縣(市)勞

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2、本通知書一式四份:用人單位一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一份,單位所

在地區縣(市)社會保險分局一份,單位所在地區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社保勞動合同7

合同編號(個人社會保險編號):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籤 訂 勞 動 合 同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使用説 明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頁,但需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2、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社保勞動合同8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乙方:

姓 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説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持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持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社保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所: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本合同為下列第項: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繫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時,同其他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同時也沒有同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年,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職工手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①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病; 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⑥符合錄用崗位的職責和具體要求。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若甲方錄用乙方後,發現乙方隱瞞上述錄用條件中①②③事項的,視為乙方欺詐,甲方有權確認勞動合同無效。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上述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職工手冊中對相關工作崗位有要求的,則需符合)是:

2、乙方在上崗前對甲方的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限於已約定的工作崗位)已全面瞭解,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規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職務)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不再另行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3、工作地點: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若遇甲方經營地址、辦公場地變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點工作,無需另行協商。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若甲方依法審批綜合或不定時工時制後,

按審批後的工時制執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決定加班。 3、

四、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

2、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 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轉正後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相應調整),加班加點工資以慈溪市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發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工資中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社保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費用,乙方應當予以核對,若有異議應當在接收當月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上述全部工資報酬每月實際發放金額一般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如乙方的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乙方依法繳納,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七、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處罰。

3、乙方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依市場價格賠償。

八、 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從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脱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 其他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願承諾解除合同會提前三個月通知

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關任務,由於對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離開的;

2、掌握甲方商業祕密,調離原工作崗位未滿六個月的;

3、擔任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

4、從事財務、購銷、設計開發工作的。

十、 商業祕密保護

(一)、商業祕密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產品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標準、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對上述甲方商業祕密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密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5、乙方在聘用終止時,應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一切資料(包含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的筆記與複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規定,即可被扣發報酬和福利,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曉本協議甲方的上述商業祕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承認承擔保密義務是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仍同意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四)、乙方違反甲方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乙方未按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或提出申請後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並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若屬於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已經就之前勞動

合同履行期間的工資(含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待遇、報酬等所有費用結算完畢,互不拖欠。如有誤差,互不相找。

(三)乙方確認:

1、乙方承諾本次簽訂勞動合同系乙方自願提出與甲方簽訂本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甲方已經將該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願放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據本合同首頁乙方所述地址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3、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已詳細閲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並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説明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並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二〇年 月日

社保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 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範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 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的工作衞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 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 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係;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 權利義務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本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本。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範圍內 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 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乙方泄露祕密,給甲方 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 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 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 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 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佔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 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 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 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 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 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 並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 應經濟賠償

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 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 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 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 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七、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社保勞動合同13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期: 年 月 日

乙方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經濟類型: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年齡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新疆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五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對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按以下 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九條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加點工作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徵得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加班工資。甲方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後方能實行。

第十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等休息、休假權利。

甲方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安排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制度。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以下 條款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定額,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三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或其他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每月 元或按 執行。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具體標準為: 。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九、競業保密限制和培訓服務約定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協議(競業保密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培訓服務約定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 上或當月工資。甲方實行的工資形式的為 :1計時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元/件。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的工時製為 。1標準工時工作制。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3不定時工作制。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人才評薦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後,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係並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係,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籤協議並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二條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範。員工經培訓後,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並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係:

()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鑑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於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回覆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併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祕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並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税。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係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屬於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員工派遣費用,每月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户。

第九條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係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按期繳納時,其後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由於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係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