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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煙台社保月的最低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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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煙台2017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正式開始。

關於煙台社保月的最低繳費基數

據悉,2017年度,煙台市職工社會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暫定為2910元,月最高繳費基數暫定為14549元,待山東省2016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再行調整。各單位應按照2016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申報職工2017年度的繳費基數。

根據國家規定,“工資總額”應包含以下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參保繳費單位要按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如實申報,對繳費基數進行10天公示,並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留存備查。

據介紹,2017年度繳費基數均通過“煙台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申報。各參保繳費單位繳納了2016年12月份的社會保險費、完成當月繳費人員增減業務後,通過“煙台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申報2017年度繳費基數。

未開通“煙台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的單位,請儘快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繳窗口領取相關材料,辦理開通手續。

各參保繳費單位務於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繳費基數的.申報工作。逾期未申報的將影響企業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依法收取滯納金。

參保繳費單位因工作失誤,造成職工2017年度繳費基數不準確的,應於2017年3月31日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調整,經稽核確認後按規定調整。自2017年4月1日起,未如實申報基數的(最低、最高基數統一調整的除外),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差額部分自2017年1月起收取滯納金。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已開通“財税庫銀”銀行劃款的參保單位,由於基數重新申報導致每月社保費用可能增加,請確保每月扣款時(市直為15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賬户餘額足夠,避免因餘額不足致使銀行劃款失敗產生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