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全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規範考核程序,客觀、科學地評價教職工一年來全面工作情況,有利於規範教師行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全面提高教學質最,合力打造鹽中品牌。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高中教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適用範圍
高中部全體科任老師。
三、考核形式及項目
對每位老師實行百分制考核,一學期考核一次。項目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質)(5分)、能(文化業務素質)(5分)、勤(教學行為規範)(5分),績(教學成績)(20分),廉(廉潔從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項。
四、考核掛鈎
個人考核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掛鈎。
五、考核細則
(一) 德(想道德素質)5分)
1.加強政治學習、關心國家大事,忠誠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升旗等集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請假者扣0.5分(公差除外)。
2.服從領導、團結協作、識大體、顧大局。不服從領導,
一次扣2分; 煽動鬧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打罵學生,讓學生站在教室外而等),發現一次扣1分;家長反映到領導處經核實無誤後,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級部門或通過媒體曝光,給學校造成負面影響,一次扣5分。
4.該項考核扣至零分為止。
(二) 能(業務素質)5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活動、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虛心學習、堅持聽課、教齡三年以內,每週聽課不少於3節;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週聽課不少於2節;五年以上,每週聽課不少於l節。以聽課本筆記為準,少聽一次扣0.5分。
3、加強課後反思、秋累,要求每位老師每學期最少上交3篇教學反思,少一篇扣1分,反思不認真,一次扣0.5分。
4、積極參加示範課、觀摩課、優質課、研究課和教學能手評選等活動,凡參加者一人次獎勵1分。
5、鼓勵全體教師加強學術研究,踴躍發表論文,在市、省,國家級刊物發表者,分別獎勵1、2、3分。
6、領導聽課,提出表揚,獎勵1分;批評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師務必認真參加公開課,無故不參加一次扣3分;獲獎獎2分,受到批評扣2分。
8、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三) 勤(行為規範)5分)
l、按時按要求交教學計劃和總結,無計劃或者總結釦2分;兩項均無扣2分;計劃總結不認真扣1分。
2、上課衣着得體、舉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裝異服一次扣1分,坐着講課一次扣1分;上課接打電話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違者一次扣5分。
3、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杜絕遲到早退現象,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確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曠工一節扣5分。
5、作業及檢查,每學期年級組牽頭檢查兩次,評出一、二、三等三個類別,獲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業扣5分。
6、教案檢查,考核標準同“5”,無教案扣5分。
7、學情調查,每學期組織學情調查一次,評出同“5”。
8、上課、上自習期問,有學生無故缺席者、上課教師未登記的,1人次扣相應老師1分。
9、監考、評卷無條件參加,不參加一次扣2分。
10、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四) 績(教學成績)(20分)
1、本項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貢獻(7分)三項。
2、每項考核執行統一標準,即年級主任根據平行班數量設置一、二、三等獎。教師個人該項得分=所帶班級總得分/所帶班級數量*同類班級考核係數。同類班級考核係數:一個為1.0,兩個為1.1,三個為1.2,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40分。一等佔30%,二等佔40%,等佔30%.
(五)、廉(廉潔從教)(5分)
1.廉潔從教、不以權 謀私、不收家長財物、禮品等,發現一次扣2分。
2.不亂訂資料、亂收費、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3.不私自從事有償補課、不得私自以各種名義辦輔導班,否則,發現有償補課,一次扣3分;發現辦班,一次扣5分
(六)工作量(60分)
1、對擔任班主任的老師,按其工作狀況予以獎勵加分,具體標準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擔任教研組長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語數外10節或兩個班;理化生、政史地12節或四個班:音體美計16節或八個班。工作量不足,少一節課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節加3分。
六、考核方式
此方案每月由年級組考核一次,送交教務處。
七、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鹽化中學高中教導處
20xx年11月30日
績效考核方案 篇2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方案 篇3為了進一步深化醫院內部運行機制的改革,建立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和使用幹部機制,加強對中層幹部的管理、監督、激勵與約束,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科學公平原則。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3、工作業績為主原則。
二、考核對象:
各臨牀科室科主任(正、副職)、護士長(正、副職),醫技、藥劑科室主任,行、財、後職能科室主任(正、副職)。
三、考核指標:
考核指標詳見附頁。
四、考核組織與方法:
1.中層幹部考核由院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各臨牀科室科主任(正、副職)、護士長(正、副職)及醫技、藥劑科室主任分別由醫務科、質控科、護理部、人事科組織實施;行、財、後職能科室主任(正、副職)由院績效考導小組和分管領導進行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一般在下季度第一月完成。
2.由各考核小組根據考核表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各小組報醫院績效考核辦公室,最後由考核領導審核。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優秀分值為:88分以上(包括88分)
稱職分值為:80-87分
基本稱職分值為:70-79分
不稱職分值為:69分以下
考核結果與幹部個人榮譽掛鈎,與職務津貼掛鈎,與幹部選拔、使用掛鈎,與科室年終評選先進掛鈎。
六、反饋:
院辦以適當方式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被考核人,以便不足問題得到及時整改。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者,由分管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給予免職,不能參加下一輪同級及以上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向院考核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複議申請。
七、本方案由績效考核辦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方案 篇4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鈎。
二、考核標準
1.銷售人員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調整一次。
2.銷售人員行為考核標準。
(1)執行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2)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3)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5)其他。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內容與指標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如下表所示。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
考核項目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業績定量指標銷售完成率35%實際完成銷售額÷計劃完成銷售額×100%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於5%,扣除該項1分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銷售回款率20%超過規定標準以上,以5%為一檔,每超過一檔,加1分,低於規定標準的,為0分
新客户開發15%每新增一個客户,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信息收集5%1.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市場信息的收集,否則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於×條,每少一條扣1分
報告提交5%1.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未按規定時間交者,為0分
2.報告的'質量評分為4分,未達到此標準者,為0分
銷售制度執行5%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團隊協作5%因個人原因而影響整個團隊工作的情況出現一次,扣除該項5分
工作能力專業知識5%1分:瞭解公司產品基本知識
2分:熟悉本行業及本公司的產品
3分:熟練的掌握本崗位所具備的專業知識,但對其他相關知識瞭解不多
4分:掌握熟練的業務知識及其他相關知識
分析判斷能力5%1分:較弱,不能及時的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2分: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3分:較強,能對複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4分:強,能迅速的對客觀環境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並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1分:能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説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應對客觀環境的變化,能靈活的採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1.月度員工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2.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範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0分: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1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2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户投訴,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額度:月工資的20%;業績考核額度佔15%;行為考核額度佔5%。
4.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計算公式為:z=
公式中具體指標含義如下表所示。
公式中具體指標含義
指標含義
A不同部門的業績考核額度
B行為考核額度
C當月業績考核指標
X當月公司營業收入
Y當月員工行為考核的分數
Z當月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實際所得
5.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浮動限度:為當月工資的80~140%。
6.員工掛鈎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實際所得。
五、考核程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由銷售部經理進行。
六、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鈎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本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