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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合同9篇

勞動合同 閲讀(1.96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勞動合同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服務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崗位的本職工作。甲方可依照服務要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未經乙方同意不的強行按排其他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1、甲方實行 小時工作制。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2、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或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3、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按照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4、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5、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車上貨物的裝卸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指派超出乙方本職範圍的工作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的工資為___/月。[大寫: ]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定時支付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1、 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 元。

2、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乙方在空餘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4、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5、乙方因違章(闖紅燈、超速)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甲方執意所為{如違章超載、超員等},則由甲方負擔。

6、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

向後勤主管報到。

7、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通訊費用有甲方承擔。

10、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甲方按照第十七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三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勞動合同 篇3

(適用於本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築施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 ______________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採取下列第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第六條 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乙方每天的出勤簽字計算;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乙方對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並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 月 日簽字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公約編號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拜託代辦人:誕生年代: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暫行法則》(以下簡稱《暫行法則》)和上海市工作局《本市全民掃數制企業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試行方法》的有關法則:在劃一自願、會商同等的原則下,兩邊訂立公約以下:

一、公約類別和公約期限

1.有鞏固期公約踐諾期限為年。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此中試用期為個月(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辦事期限為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公約期滿應即停止,如甲方工作(出產)必要在兩邊贊成的前提下,應即續訂公約。

2、無鞏固期工作公約自年代日起,直至《暫行法則》中商定的條目產生時自行停止。此中乙方必須為甲方辦事期限為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

二、工作崗亭

1.甲方根據出產和工作的必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巧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得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亭聘用履行方法》與地點部分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公約附件。

2.甲方因出產和工作必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本領和表現環境,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分工作崗亭,在收羅乙方定見時,如無特別環境,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兩邊有關崗亭聘用、解職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亭聘用履行方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法則》辦理。

三、兩邊的責任和任務

1.甲方應根據國度有關工作保衞、安定出產的標準軌制,採納有效辦法,為乙方供給精良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前提,加強對職工的安定、衞生和工作保衞,並根據出產和實際工作必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報酬。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履行特別保衞。

2.甲方根據企業出產和經濟成長環境,連續進步和改進職工餬口生涯福利報酬,並供給必要的集體餬口生涯辦法和文娛場合。

3.甲方根據出產和工作必要,對職工供給必要的專業技巧培訓和交易進修前提,並進行政治文件進修、安定出產和廠規廠紀教誨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辦理,獲得政治聲譽和精神嘉獎的權力。

5.乙方上崗後應根據甲方的出產和工作要求,把握本崗亭的工作技巧和操縱規程,按質按量地結束各項法則的出產和工作任務,並接納甲方本能機能部分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公約期內,應樹有精良的職業操行和主人翁精神風采,保護企業聲譽,傾慕集體財產。

四、工作工錢

1.甲方履行本企業的內部工錢分派式樣並根據“按勞分派”的原則,根據崗亭的工作技巧凹凸、工作責任大小、工作強度和工作前提好壞環境,肯定差別工種的工作工錢,跟着出產策劃成長和經濟效益增加環境,漸漸進步乙方工作工錢和有關福利報酬。

2.乙方工錢、獎金、浮開工錢、崗亭工錢、加班工錢和響應的福利補助等,仍按甲方現行的法則按月發放。

3.乙方在出產或工作中有凸起貢獻或特別成績的,甲方可賜與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精神鼓勵或升級工錢。

五、福利報酬和工作保險

1.在工作公約期間,乙方仍享福聯合法則的有關補助,物價補助、籌劃生育、住房補助、養老保險、獨生後代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投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法則的職工休假等。

2.在工作公約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報酬以及家屬勞保報酬等仍按國度現行政策法則履行。

3.工作公約期間,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報酬仍按國度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軌制履行。對乙方的罷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的暫行法則》中的有關條目履行。

4.被參加下崗待聘範疇的人員,其各種報酬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法則》履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報酬仍按國度現行政策法則履行。

六、工作規律

乙方在工作公約期間內必須自發地服從國度的有關標準法紀、服從工作規律和甲方訂定的各種規章軌制,如有違紀違章行動,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法則賜與必要的懲罰。

七、公約的變動、停止和解除

1.凡是有鞏固期限的工作公約,期限屆滿時即為停止,甲乙兩邊經會商後可續訂工作公約。

2.公約兩邊在踐諾工作公約進程中,如產生特別環境,沒法踐諾工作公約的有關內容,經兩邊會商同等後,可變開工作公約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脱手續。

3.職工到達法則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損失工作本領提早退休時,工作公約天然停止。

4.在工作公約期間,任何一方要求清除工作公約,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暫行法則》中的第十六條第1、2、3、四款以外,必須提早一個月以書面式樣關照對方,方可辦理清除工作公約的手續。

5.在工作公約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法則》中第十六條法則之一的,甲方可以清除工作公約。

6.乙方在工作公約期限內,如遇有《暫行法則》第十八條法則之一的,甲方不得清除工作公約。

7.乙方在工作公約期限內,如遇有《暫行法則》第十七條法則之一的,可向甲方發起清除工作公約。

8.被清除工作公約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法則》的有關條目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公約期內,甲方除《暫行法則》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法則》第十七條法則的前提外,均不得清除公約或自行離職,不然應付出違約金500元。

2.甲乙兩邊必須嚴厲踐諾工作公約,除遇有特別環境,經兩邊會商同等不能踐諾工作公約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背公約給對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根據其結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補償經濟吃虧。補償金額按有關法則或實際環境肯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進修、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變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辦事期內離崗及違約補償方法》有關法則履行。

九、兩邊必要商定的有關條目

1.本公約未盡事件,均按《暫行法則》的有關法則辦理。

2.本公約的有關法則在履行進程中,如與國度新公告的有關法則相牴牾時,應按國度法則履行。甲乙兩邊必要修訂或補充的,可會商修訂補充。

十、工作爭議的調整、仲裁

因踐諾工作公約產生爭議,當事人該當從知道或該當知道其權力被侵犯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工作爭議調整委員會申請調整,也可在爭議產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整不可三十日內,按法則向虹口區工作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工作公約依法建立,具有法律出力,經甲乙兩邊簽字後見效。此公約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印或簽名)

拜託代表人(簽章):

公約簽訂日期:公約簽訂日期:

一九九年代日一九九年代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注:簽訂本工作公約必須用鋼筆謄寫,不得利用園珠筆。

勞動合同 篇5

合 同 書

甲方 (製作單位)

乙方 (廣告代理商)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安裝廣告牌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廣告樣稿為合同附件一。

3、材料與報價表: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報價單)。

4、安裝地點:具體安裝地點依甲方提供的安裝指示圖的指示。

5、項目內容:按照雙方審定的施工圖紙製作、安裝廣告牌(見本合同附件一)。

二、製作、安裝方式及質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全面負責廣告牌製作、運輸和安裝的整個過程。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二的標準制作、安裝廣告牌,所採用的材料與報價一致,符合相關設計要求,並保證廣告牌結構達到設計強度的要求。

三、製作、安裝工期

1、乙方應在日完成廣告牌的製作、安裝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驗收。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颱風、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災害而影響施工,乙方在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自行決定是否順延工程或解除合同,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乙方製作、安裝廣告牌期間,因甲方單方面的原因導致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期完工,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四、製作、安裝的驗收

甲方須在 三個工作日 內完成驗收,並書面通知乙方驗收是否合格。若最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驗收不合格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返工,並書面通知甲方再次驗收。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價款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廣告製作費總額為 元整;即大寫: (含税/不含增值税)。該款項已包含材料費、製作費、安裝費、人工費、運輸費等廣告牌製作、安裝涉及的所有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須再支付任何款項予乙方。

(二)付款期限和方式

1、甲方於合同生效後當日支付合同總額元整,即大寫:元整。

2、施工結束驗收合格後當日無任何質量問題,支付剩餘貨款總額的50%,即即大寫: 元整。質保期一年。

六、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廣告牌製作所需的圖紙資料,保證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製作和安裝廣告牌,因廣告牌製作安裝產生的質量、安全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3、乙方應當確保工地現在周圍的清潔、施工廢料及時清理乾淨。

4、乙方為本項目的廣告牌提供年的免費保修電子元器件,其他的由甲方自己承擔,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雙方在執行合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點所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另一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杭州計然服飾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鄒加寶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1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20xx年 1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20xx 年 1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一、乙方從事銷售(導購) 工作,工作地點在 杭州市衣之家百貨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或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

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做一休一除外。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1500 元/月(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乙方

試用期合格後,基本工資為 1500元/月。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於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

資待遇。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其工資發放時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乙各方有權按法律的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並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五、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在解除或終止合同之日前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電子文檔)、證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如欠(罰)款、工資辦理等。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六、乙方不辭而別,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義務,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應付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等費用;乙方辦結相關交接手續後,甲方再行支付。

八、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三、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三、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得甲方的規章制度文本並知悉全文且認同並願意遵守各項條款的規定。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且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規章制度與本勞動合同有衝突的,以規章制度為準。

四、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

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 崗位技能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用人單位):廣安仁仁醫院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0826-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職 稱:

因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務合同。

第二條 乙方自願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從事工作。工作具體內容由甲方確定。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甲方負責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工時和休假的規定。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確定乙方的勞務報酬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基本工作為 元,其它各類福利 元(含國家規定的各類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元,其他補貼 元),福利調整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若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崗位薪酬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中足額包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及所有補貼和補償

費等,乙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自主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並自行辦理有關手續,並全權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並自願放棄勞務有關的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應同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崗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佔用的甲方和財務。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接觸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扔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 乙方接觸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並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四條 甲方和用人單位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附:1、《申明》一份。

2、《申請》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聘用單位):**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及考核目標

全年任務為月工資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發工資或押金,完成任務後按等級提取業務提成。

幹滿一年後完成崗位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享受基本養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險。(具體任務標準如下)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簽訂後期滿一年後,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元。

合同期滿,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對甲方造成損失,並辦理好財務移交手續,甲方在三天內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