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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合同制員工一名,春節後沒回來上班,辭職信也不交,多次催促無果,最近打電話也不接了,已經拖了很久了,這種情況公司應該怎麼應對?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應該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吧,保險是不是也可以給停交了呢?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除了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還需要其他神麼手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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