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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品味時尚作文

時尚 閲讀(1.05W)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熱)品味時尚作文

品味時尚作文1

他説,你來人間一趟,要看看太陽。於是,那時,“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成了許多人眼裏嚮往的時尚。

時尚,不應是名錶豪車麼?有人反問。一本《小時代》將許多人對時尚的認知帶入英文字母組成的品牌裏。屏幕裏紅毯上明星舉手投足間用物質堆砌起來的華麗,被許多人用兩個詞概括——時尚。所謂的時尚。

愈來愈多的雜誌把自己定義為時尚,每一頁封面都要是引領時尚潮流的。款式各異的服裝加上互相碰撞的顏色,人物不苟言笑,居高臨下頗為自得。像是手錶裏精緻的零件,均分的時間嚴肅的態度。更像是平面裏無法理喻的奇怪吧。這,就是所謂時尚?

那好吧,換一種。像海子一樣“做一個幸福的人”,升學,考試的壓力置之不理。作業本上潦草的字跡叫“放達”,毫無紀律的違規叫“不羈”。像陶淵明一樣“不求甚解”,洋洋自得的笑他人的迂。直到有一天,學霸們在抱怨錯了一道選擇題,只考了97,自己卻拿着卷子,看着那個正好相反的分數。桌上有一攤液體,還好,那並不是我的悲傷。

紙上孤單地寫着“時尚”二字,周圍是無數種被劃去的可能。到底何為時尚?它真的真實存在在我們的生活裏嗎,還只是有名無實的讓人嚮往?女生辮子上頻繁更換的飾品;男生嘴裏脱口而出的網絡用語;鏡子前偷偷穿上大人的衣服;梳粧枱上悄悄抹上姐姐的粧。自已為是的時尚成了老師父母眼裏的問題學生,素面朝天的校服帆布鞋才是青春的主旋律。可是,這又怎麼不是時尚?

周圍的女生開始學着偶像劇裏留長髮,而我依舊是短髮素顏。所謂時尚,並不一定是披金戴銀,也沒必要把自己活成另一個人的'樣子。校服帆布鞋裏的青春,素顏短髮裏的自然,一切的一切又怎會擔不起時尚之名?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上對的事,對的人,適逢花開的驚喜便是時尚。即使生在小時代,我也願走在街上,去看看太陽。

品味時尚作文2

樓主:各位帥哥靚妹們,在下今日又出糗了,當我漫步在樣園的林蔭大道,獨自一人孤獨惘悵之時,忽有一身影從眼前掠過,抬頭,一雙特步板鞋,一條嘻哈運動褲,一件寬鬆T恤衫外加一頭飄逸長髮,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嗎?於是我用光速飛奔到她身後,照準後腦勺就猛地把她的頭摁了下去,結果,那人一臉驚愕,轉過頭來,我被霹靂到了:認錯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樓跟貼:唉,沒辦法,現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個打扮,你這樣的“驚歷”我深有同感。現代人都愛追求時尚,看到哪個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熱褲,走在路上個個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劇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陳冠希的“豔照門”事件餘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門熱”,不管是娛樂圈的“魔術門”還是政治領域的“收錢門”,都產生了“蝴蝶效應”,除此之外,似乎給明星的粉絲團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熱門,比如李宇春的玉米們,張峻寧的檸檬們,韓庚的庚窩們等等,不勝枚舉啊……

二樓跟帖:樓上的,話不能這麼説,像我身邊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風,特立獨行的人,現代人是講究時尚,像現在我們説的“囧”字就引發了不少爭論,很多網絡語言也都風靡全球,當時尚成為一種潮流,我們也不能跟着別人亂鑽啊!王菲穿燈籠褲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媽們也不能覺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無顧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紀缺的是什麼?異類嗎?不,是創新,周杰倫一開唱,時尚風與傳統風相結合的熱潮便席捲而來,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種時尚,還有,劉謙也憑着自己不同於他人的魔術表演風格而引發了另一種時尚……

樓主回帖:多謝各位光顧,本主讀罷兩位高見,確是深有感觸,如今各種時尚層出不窮,其間美與醜、雅與俗、好與壞交錯雜陳。創新與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動,有些時尚如過眼雲煙,有時時尚會沉澱為經典,像前幾日央視播出《傾城之戀》後又掀起一股張愛玲熱,如此可見,時間自會證明一切,在我看來,時尚隨時代的變化而不斷髮生變化,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方為“尚”!

品味時尚作文3

天蒼蒼,野茫茫,蒼穹下的草原自沉睡中醒來,籠蓋了四野的光華。蒙古漢子酡紅的臉龐映着朝陽,馬背上的姑娘笑得張揚,潔白的氈房升起裊裊的炊煙,慈祥的老額吉捧着馬奶酒眺望遠方。

長調歌聲便在這時響起了。

那歌聲渾厚而久遠,凝結着數不盡的故事,帶你回到那賽馬疾馳的日子,回到那敖包相會的夜晚。歌聲裏,兀鷹自遠遠飛來;歌聲裏,你彷彿就是那個彎弓射鵰的蒙古汗王。

長調就這樣在草原上傳承了很多年。人們是那麼地想揭開她神祕的.面紗,卻又怕觸動河底的軟泥青荇,擾動一池萍碎。

直到越來越多的人慕名而來,遼闊的草原漸漸萎縮,牛羊站在平坦的公路邊不敢歸圈,兀鷹飛不過子彈的高度,長調開始從草原走向舞台。

那首叫做《月亮之上》的歌誕生了,大街小巷的音箱裏奏出一樣的旋律,呀呀學語的孩童也會隨着節拍扭上兩下,唱上兩句。馬頭琴,蒙古草原,長調,彷彿一夜之間成了一種席捲而來的時尚。

可是,那真的還是長調嗎?

作者説,歌曲中融入了蒙古長調的元素,可我只聽到現代的説唱與搖滾,長調微弱的低吟混雜其間。她在哭泣。

她説她厭倦那小到可憐的舞台,討厭那亮到刺目的鎂光燈。的確,與廣袤無垠的草原相比,城市的舞台,太小太小。

也許,有些東西,註定了無法成為時尚。

給一首頗具現代感的歌貼上了長調的標籤,依據着大眾化的娛樂品味重新包裝,留下破敗的身體幾乎看不出原貌,傷痛到體無完膚。所有人都稱之為時尚。長調啊,你怎能不哭泣?

歌曲的流傳仍在繼續,所謂時尚一點一點蠶食着長調的本來面目。也許,這是長調走向大眾的一種手段,可手段過後,誰能還給她那廣袤的草原,自由的天空?

那天在網上搜索那首流傳了百年的經典長調《六十個美》,卻只收到沒有結果的空白屏幕,那屏幕,大到空曠可怕,彷彿白牆上起皺的牆皮,一碰就要分崩離析了。

所謂時尚,原來不過如此。

長調的歌聲漸漸縈繞,糾纏,她渴望撕去時尚的標籤,回到家鄉。

如水的月華打濕了寒鴉的烏紗,它開始啼叫,為了長調,也為了那變味的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4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彷彿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裏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裏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髮。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後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裏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打開門後,媽很驚異地説:“兒子,比你説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為我發現電視上竟放着我的最愛———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麼熟,我在同學的手機裏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麼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説:“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髮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説:“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着帥氣的新發型,想着:媽怎麼變得這麼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類型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着我。因為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為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品味時尚作文5

站在街道邊,看着街上來來往往的另類打扮的所謂潮人,我想着這或許就是現在的時尚吧!我的雙眸迷幻在奼紫嫣紅的衣服和光芒閃爍的金屬配飾裏,品味着那遙遠的過去以及內心深處不可觸碰的回憶,漸漸的,我的雙眼在細雨中濕潤……

在這個追隨香車寶馬、別墅豪宅的拜金年代裏,那種以金錢堆砌而成的時尚充斥着每個人的內心,我只能感到無奈與悲哀。

記得幾年前,有一種説不清名稱的飄逸髮型成了這個社會的主流,大街小巷到處可見年輕的小夥子們在理髮店裏進出,他們紛紛“改頭”希望以此“換面”,我也不自覺地被捲入了“改頭換面”的洪流。為了能擁有那種飄逸的髮型,我開始留頭髮,不論身邊人怎麼説,我都置之不理,一心只想“改頭換面”。終於,一個月的“奮鬥”換來了結果,我頂着一頭長髮飛速衝向理髮店,想着快成為“飄逸族”中的一員了,我邊跑邊偷偷的樂。當我走進理髮店時,居然發現那些小夥子們正在剪頭髮。我奇怪地問理髮師怎麼了?時髦的理髮師笑着説:“這種髮型已經不流行了,現在時尚‘小鳥飛’,怎麼,你也是來改變髮型的嗎?”蓄了一個月的長髮居然已經過時,我的努力頃刻間化成了幻影,我只好乖乖地坐在椅子上,讓理髮師將我的長髮全部剪掉,當時那無奈的表情依然清晰的留在我的腦海裏。過了一段時間,長髮又開始佔領市場,年輕人又開始拼命留頭髮,這次我對長髮潮無動於衷,依然按我自己的方式來管理我的頭髮。

髮型是一種時尚,追星是一種時尚,服飾、舞蹈都是時尚,現實中的時尚不勝枚舉。在時尚的潮流中,如果我們盲目追隨,結果是註定要失敗的.。你的腳步再快,你能夠永遠走在時尚的最前沿嗎?

“花自飄零水自流”,外表上的時尚不應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別人對你的看法是不會因為你的外表改變而變化的。在我的心目中,時尚不是一種潮流,而是一種精神。讀書、看報、下棋都是一種時尚,只要用心去體會,去感悟,你會發現身邊到處是時尚。

只要我們能夠保留一種時尚的心態,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能夠與時俱進。

品味時尚作文6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時尚作文7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眾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着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誌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着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才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眾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為了眾多觀眾追捧的“明星老師”。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學不上,因為那個大學裏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為?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閲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説,身邊充盈着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污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當我們通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淨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為礦物質活性水!

品味時尚作文8

古往今來,無論在什麼地方,時尚都是人們討論的主題。縱使時尚的內容不斷翻新,人們對時尚的追求之心也從未變過。但是,時尚也千差萬別,不一定凡是人們追求的時尚就是好的時尚,真正的時尚應是美的,有內涵的。

古代絲綢之路的開通,古中國的商品被駱駝載往歐洲。一時間,歐洲人被中國的“玩意兒”給迷住了,人們使用中國的瓷器、香料等與中國有關的物品都成為了一種時尚。其中最耀眼的時尚東西,就是絲綢了。歐洲人將其視為異寶,是高貴身份的象徵,它的價格甚至比黃金還要貴。這種時尚,它表現出了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盛況,這種時尚是對美的推崇,是對先進生產技術的充分認可。它促進着社會的開化和發展,是一種真正的時尚。

類似的時尚還有很多。上個世紀的法國女人香奈兒,打破人們的認識常規,在巴黎開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種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轟動。但還不僅如此,隨後她又自己設計了一款簡單輕便而又有別於當時那種撐着沉重的鐵箍的緊腰闊擺裙的裙子,還極力宣揚女性應有表現美的自由與權力,鼓勵女性大膽解放自己。一時間她更是名聲大噪,成為了歐洲時尚的風向標。再後來,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對時尚的理解打破了傳統,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錮,以合乎人性的美為核心,增添了時尚的內涵,沉澱為了永恆的經典。

不過世界上也有着許多別樣的“時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隨潮流,不分辨好壞,着奇裝異服,弄打眼的髮型,寫另類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氾濫的流行歌曲,這些人們定義的時尚,與其説是時尚,還不如説是“偽時尚”更加貼切些。表面上看着覺得很酷,很拉風,感覺與別人不同,實際上不過是流於形式,只為迎合膚淺的娛樂,沒有真正的內涵,更別提什麼高雅格調了。

真正的時尚應該既能給人審美上的愉悦,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藴,從中人們能聽到一種思想的吶喊,能感覺到一種精神的力量。願你我都成為真正的時尚達人!

品味時尚作文9

時尚如水,如酒,如茶。略一品味,滋味各盡,冷暖自知。

有些時尚像水,初見時波光瀲灩透明純淨,美不勝收。可只要略微嘗一小口就會知道:再美的表面都彌補不了那貧乏的無滋無味。所以,只要遠遠看着便已足夠。T台上的靚麗模特,舞台上的絢麗燈光,街頭女郎的時髦裝束,追究到底也是本質乏善可陳而呈現出來的美好假象。這些會被模仿,流行,風靡一時,像白水一般存在於普通人家,但又會讓人説不出到底是哪裏好,掩蓋住無聊的因子順着河流而下了。

有些時尚像酒,名貴,香濃,醇厚。乍一眼看去,感覺美妙極了,可入口滋味卻大相徑庭。先是被濃烈灼着了嗓子,繼而渾身發熱,興奮無比。可最終暈暈乎乎地只有倒下,頹然不起。名貴的寶馬香車,奢華的鑽戒水晶,頂級的品牌服裝。這樣的時尚衝昏了人的頭腦,讓人沉醉在奢侈品與被人尊重的.豪華美夢中,最終黃粱夢斷,後悔莫及。拿自由、生命去換取這看似美妙,卻沒有什麼大作用的時尚的人須當謹記,美酒雖好,卻非人人可得。

最精彩的是像茶一樣的時尚,恬淡清雅,陶醉人心。茶可雅可俗,可熱可冷,可名貴也可價廉。茶可包含雅之精義,人之心靈。初入口有淡淡苦味,細品來才滿口甘甜,留有餘香。儒家學説的千古流芳,傳統文化的薰陶漸染,先進科技的發展創新,都如茶一般,雖初始有些深奧難解,但品久了便可知其沁人心脾。日飲一茶,日讀一書,日索一技,才是文化流行的時尚,才是恬淡人生的必要元素。

時尚不應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白開水,時尚不該是名貴奢華,使人渾沌的白酒,時尚應該是雅緻美好內涵豐富的香茶。茶,有人喜,有人厭,但包藴着一種深沉的美感,是可以恆久流傳的時尚,像茶一樣的時尚更是千百年來始終存在的經典,是現代快節奏生活的一種調節劑,是人類審美的最終棲息地。

品味時尚作文10

時尚,聽起來十分“現代”,是時代的步伐。時尚有時就是一隻風向標,指向當今最流行的色彩、款式和語言。

我本以為自己是不太關注時尚的。外面流行什麼,與我何干?再時尚,如果不合我的口味,也沒什麼可在意的。

我呢,喜歡淡色的衣服:米黃、淺藍、淺紫配白色,都是我心儀的顏色。

因而我很長時間內都對時尚毫不關心。

到國小六年級時,我才加入班級qq羣,這才發現我已經“落伍”很久了。大家在網絡上的一些流行語,我有許多不瞭解意思。既然交流起來很困難,那麼久以不變應萬變,在羣中“潛水”,揣摩意思吧。

如今我在羣上活躍了許多,發現開啟qq的紅鑽、黃鑽等,已經是一種時尚。我們這些互聯網時代的人,已經把qq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在現實中,我們也許不比別人強,在網上我我們可以為自己在羣體中拔得頭籌而快樂不已。

原先對“時尚”不甚關注,慢慢地,我發現“時尚”一詞是有排他性的。你知道這個詞的意思,我就與你為友;你若不知,我就排斥你。“時尚”的產生,就是為了尋找自我認同。

現在,時尚不是“高大上”,而是體現在生活中。比如,日前流行在頭上戴花草形狀的髮卡。近幾年來,各種古時的錦繡圖案出現在大街小巷。我還曾在一家店裏看到許多以雲錦做裝飾的衣服。

這些時尚,有些是長久的,有些如過眼雲煙。

像復古之風,尋求簡樸、自然,是人們在節奏越來越快的都市生活中的需要,因而經久不衰。只要是人們本性中追求的東西所形成的時尚,都可以説是有內涵的,因而成為了經典。

如暴風雨般襲來,又轉眼間退去的時尚,大多也只是盲目的跟風。比如商場裏的時髦衣服,上櫃不久馬上就被標上“大甩賣”的標籤。一時的時尚,並不能長久。

時尚,並不完全是虛榮的表現。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尚,自己喜歡的,便是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11

鄧麗君的歌聲如碎玉空靈,經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記憶;網絡歌手的嘶吼在兩個月後便銷聲匿跡。

紅樓裏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夢裏的笙歌,時興的愛情小説在一場雨後化為子虛烏有先生的輕咳。

它們都是曾經的時尚,卻有的轉眼成了明日黃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恆的經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餘獨愛以紅書者。當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誠的內容,才能化為時尚經典。創新而出的作品總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讓這生命力長久,仍需要不斷地為其注入新的源頭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誰”而橫行於世。于丹的《莊子》,易中天的《三國》,都是新樹立而起的文化牆,然而只是將老莊的話、劉備的語水煮一番,何可長留於大眾心靈深處呢?

一切實踐活動,倘若沒有精神目標為動力,沒有精神價值為追求,無論其表面多麼轟轟烈烈,其實質還是空洞、乏味的。我以為周國平此語正道出了時尚的關鍵。時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點,時尚的要有存活於世的資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價值。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無論搬出哪一角的磚,哪一塊不是時尚化為的經典?三閭大夫的行吟澤畔,柳屯田的淺吟低唱,李白的'唐詩典章,數不盡的珍寶,説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時尚,難道不該向它們看齊?所以讓時代的弄潮兒們不可忽視自己的價值追求,不能只滿足於讓大眾瞭解那些燈紅酒綠的繁華墟場裏的瑣事。

時尚的仍需不斷創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屬於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風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問,它究竟能夠走多遠?如今的它,的確是眾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誰的手裏都炙熱如火燒,可誰能夠保證它在那舞台上永遠豐華絕代。所以,它仍需不斷向前跑,找出自己的優勢,利用科技知識武裝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讓時尚成為永遠的時尚,讓歲月磨不光精神的稜角,多年後,依舊光亮如初,美麗,動人。

時尚,它踏着現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舉手投足間朝氣蓬勃。

經典,是洗去鉛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卻依舊不減當年的風采。

我希望,所有的時尚都能成為明日的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12

時尚是一種生活態度,很早的時候就聽人講了,不過那麼寬泛的説法,到現在我也解釋不清這句話,雖然我贊同它。在寫這個之前,我入迷般的在想時尚本身指什麼,這一問原本簡單的事也許複雜了,不過我真的很好奇。翻開新華字典,時尚就是“當時的風尚,一時的風尚”。

我追求時尚。不只是因為我是天稱座的緣故,我知道時尚是一種表達,它往往能很準確的表達出潛意識中的價值觀與行為方式。前幾天,一則新聞説一個HR在整理剛通過面試的應聘者資料時,發現一位應聘者的QQ簽名是“老子,回來了”,而他的頭像則是最潮流的莫西幹髮型。Duang! Duang! Duang!HR果斷拒絕了這位應聘者,退回其資料。理由委婉,原因直接明瞭。

能理解HR的做法,幾個字的簽名傳達不了什麼,而他選擇的時尚背後很清楚的講明瞭態度與生活方式。當一個人從對面向走來,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只是一個衣着打扮就知道他的態度與追求了。

我不是時尚達人,我追求的'時尚並不高昂。常會聽到時尚等於錢的感歎,之所以會與錢那麼緊密的聯結起來,完全因為時尚是對美的追求,總與art有關。是藝術讓時尚到達了一定的高度與境界,成為眾人仰慕的堂前燕,我向往但不需要。

我追求的是我自己的語言,也不是人云亦云的個性。在穿着上,先從生活的要求上去考慮,然後去搭配選擇。款式樣式代表了語言方式,好比我要選擇普通話還是英語一樣;然後是面料,這是語言的措詞,他會表達我認真還是隨意的態度;我不再意品牌,但一定不會選高仿,這是修養。全搭配好之後就是細節了,這關乎信仰部分,我信仰極簡主義,追求大方,細節就變得很重要了,能把信仰表現出品味。

我太太的衣服有時也會讓我挑選,整選一身是我常做的事,雖然很貴,可因為搭配的好就喜歡穿,就會穿很久,買的衣服數量也就少了,算下來還是偏宜些,衣櫥裏常備着兩套應季的服裝,而普通的生活便裝,就是面料很舒適的休閒裝,價格便宜好洗!

不過這些都得益於我和我太太都沒有強烈的購物慾,否則就會加速敗家的速度,成為十足的敗家子而矣。

品味時尚作文13

當人們的血脈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飲料時,似乎再有哦沒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詩意地流淌的蹤跡。 當人們恣意地將頭髮燙染得捲曲蓬鬆,五彩斑斕時,似乎大家忘記了自己原本擁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的秀髮。 當人們開始將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體”、奇形怪狀時,似乎特立獨行成了時代的標籤。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漸漸讓步於時尚裝扮。 當人們以車代步,進入了電動馬達四輪的新紀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閒庭信步,邊走邊欣賞,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擁攬。似乎沒有人用腳步去丈量腳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與自然的厚實。 當人們用電郵、用短訊、用視頻支起了整個地球村,網住了這個偌大的城市,似乎人們丟失了驛寄梅花,魚傳尺素的期待與盼望。鴻雁飛過,絲毫沒有等待的不安與渴望。咫尺與天涯丟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別離般的重量。 當人們開始流行在飯店吃年夜飯,一家人聚在喧鬧的'酒店大廳時,人們似乎沒有發現少了一份緊密,少了一份擁擠的温馨。沒有了忙忙碌碌的籌備,便少了互相幫上一手的暖暖之語。沒有了鍋碗瓢盆的鏗鏘交響,便聽了過年的“滋味”。只是吃頓飯,那還何需在外遠遊的人風塵僕僕地趕回嗎? 當人們在電視前津津有味地觀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選秀節目時,時尚的魔力將戲曲民樂從人們的耳朵裏驅逐出境。 當人們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誇虛假的“青春文學”時,海子的眼淚便成為他們炫耀自己“博學”的家珍。而那些關於生命與愛的性靈,便被巨大的商業浪潮湮沒在泛黃的紙上。 當人們再也沒有閲讀經典的習慣之時,這個由時尚照亮的世界是否會透徹明亮? 我們,義無反顧地沉浸在時尚的大潮中。 我們,也在義無反顧地遠離經典傳統之美為我們鋪設的沙岸。我們,只能無助地掙扎。 品味時尚,卻有一絲苦澀,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們日漸空虛的心靈,在未來流下的一滴淚水。

品味時尚作文14

提起時尚,人們往往會把它與眼下正流行的網絡歌曲、80年代後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繫起來。而説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白毛女》《紅樓夢》這些昔日的流行。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用簡潔的文字提出問題)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甜點,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鄉間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着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

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資最多的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更是屢見不鮮。如今整整十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時尚經過了時間的考驗後,照樣可成為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依舊能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當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然有它的優點。比如網絡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着網絡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樂評人認為它缺乏深刻的內涵以及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往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的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芭蕾舞劇的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予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着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15

在當今社會中,有許多人都追求“時尚”,追求時尚似乎成了許多富翁的標誌,可似乎他們對時尚的概念還很迷茫。

在他們眼中,時尚是什麼?是買高檔的商品,名牌的商品,是成為追星族的一員,瘋狂地迷戀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唱片、歌集、雜誌也沒日沒月地買,這難道就是時尚?不,這絕對不是最高境界的時尚!

這只是他們為了掩蓋自己內心的脆弱而做出的表面現象,這只是他們對時尚最淺薄的理解,他們不斷追隨大眾的視角,沒有自己的主見。

在我的眼中,時尚似乎有了新的起點,時尚對於學生來説,是在空閒時於書海里邀遊,飽覽世界的燦爛文化,讓它們充實我的生活,開拓我的眼界。

是去親眼飽覽祖國乃至世界的壯麗山河,讓自己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盡情享受大自然的清新、大自然的環境。

還是聽一聽藝術家的.心聲,讓自己被音樂所陶治,讓自己的心情得以放鬆,同時也體驗了世界的音樂文化。

這些都是我眼中新一層的時尚。

對於媽媽來説,時尚是什麼?是讓自己更健康,保養好自己的身體,這似乎是媽媽這個年齡所追求的“時尚”。

對於爸爸來説呢?時尚似乎並不重要,因為他只需要用心看書、用心寫作、用心教書,讓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層樓,這就是他所追求的時尚!

時尚對於任何人來説都將是不同的態度,不一樣的觀點,不一樣的高度,但我的觀點是時尚不是物質上那表面看上去很時尚的東西,而是精神上那些深層的時尚。

親愛的朋友們呀,品位生活,品位時尚,必將成為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記住,千萬不要讓那些虛假的時尚矇蔽了自己的雙眼,無論是在何時何地,你都要置身處地地想一想,時尚到底是什麼?這些時尚你需要嗎?睜開雙眼,去看一看什麼時尚才是高境界,什麼才是自己想要追求的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