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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製品生產作坊治理方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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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切實解決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豆製品生產作坊治理方案範文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加強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和管理,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業主責任,提高生產經營者守法經營和誠信自律意識。

(二)嚴厲打擊使用非法添加物質生產加工豆腐及其製品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羣眾身體健康

(三)通過整治,使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含個體生產經營者)達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條件要求。

二、整治時間安排和整治內容

(一)整治時間:此次開展豆腐及其製品加工作坊專項整治的時間為11月至12月。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11月8日—11月15日),由市質監局負責摸清轄區內的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者底數。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11月16日—12月30日),由市質監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對銀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集中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豆腐及其製品加工小作坊進行整治。

第三階段:從1月1日至6月30日,由質監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整治檢查小組,對全市轄區內的豆腐及其製品加工作坊進行整治。

(二)整治內容

本次整治的主要內容是對轄區所有的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整治檢查,重點對無營業執照,生產管理水平低,衞生環境差,安全隱患多,容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加工作坊進行檢查整治。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檢查上崗人員健康證和培訓證、現場衞生條件和設施,對無證上崗人員責令整改,現場衞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處。

2、檢查進貨銷售登記,查看豆腐及其製品的生產加工作坊在進貨時是否履行了檢查驗收責任,對未進行購貨銷售登記的,責令改正,對來路不明的生產原料展開追查。對使用不合格原料和非法食品添加物依法查處。

3、檢查生產加工豆腐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查看是否違法違規加入吊白塊、苯甲酸、過量添加山梨酸等防腐劑、違規添加其他禁用物質等,使用化工原料硫酸亞鐵等禁用物質加工臭豆腐,銷售過程中使用加有甲醛的豬血水浸泡豆腐等行為,一旦發現,依法查處。

4、督促各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按有關規定組織生產。

5、檢查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是否辦理工商登記。對符合條件而未申辦工商登記的,責令辦理工商登記。對不符合要求申辦工商登記的,責令改正,符合基本要求後,予以辦理。

6、對豆腐作坊污水排放進行檢查,要求對污水及時處理,既要保證生產加工場所環境衞生,又要符合環保要求。

三、職責分工

(一)市質監局:負責檢查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作坊的人員、衞生條件和設施、進貨銷售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以及違法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和違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劑的,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二)市工商局:檢查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否辦理了工商登記,對無工商登記的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申辦工商登記的予以取締;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市公安局:負責查處專項整治執法檢查工作中可能出現的抗法行為,同時對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四)衞生局:提供食品衞生專業技術支持,協助質監局開展加工作坊人員、衞生環境、工藝流程、合理佈局等方面的檢查整治。

(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整治活動的協調工作。

(六)環保局:負責豆腐作坊污水排放檢查整治工作。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豆腐及其製品是我市羣眾的主要食品之一,整治和規範好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行為,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對維護全市羣眾飲食安全,保障羣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各部門及檢查人員要充分認識開展豆腐及其製品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組織開展豆腐及其製品工作專項整治活動,確保專項活動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法。在開展豆腐及其製品專項整治中,工商局、質監局等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的授權和法定程序,嚴格依法行政,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以及執法爭利、執法擾民的行為,對不履行監管職責和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繫和溝通,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統一行動和聯合執法期間,各部門必須組織精幹人員參與集中整治,不得推諉。

(四)建立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質監和工商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開展豆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建立整治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反饋。每週將開展豆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典型案例報市食安辦,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12月30日和6月30日前分別將此次專項整治第二階段、第三階段工作總結報市食安辦。

(五)堅持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各有關部門除積極參與本次豆腐作坊專項集中整治活動外,還要注重建立豆腐作坊監管長效機制,明確日常監管責任,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落實監管措施,鞏固集中整治成果,確保我市豆腐產品質量可靠、人民羣眾飲食安全。

(六)加強宣傳,形成整治氛圍。市質監局、工商局等有關部門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中,印製《豆腐及其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公告》,在農貿市場、豆腐加工作坊、城區及各鄉鎮街道辦宣傳欄等處張貼,並在市電視台、銅都報、銅都網站上進行刊播,市有關媒體對我市豆腐作坊專項整治活動進行跟蹤報道,形成專項整治濃厚氛圍,推動豆腐作坊專項整治活動深入紮實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