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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4篇

建築 閲讀(1.84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4篇

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1

為規範公司技術部內部管理、嚴明制度、保證技術部的工作效率,為企業生產的正規化發展,加強施工管理,全身心投入,在技術管理上不斷改進、不斷創新、不斷提高,特制定以下制度。

1.技術部主要職責

1.1負責組織公司招投標工作、負責編制審核技術標的相關文件。

1.2組織項目部qc小組活動開展,組織參加全國、全省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1.3組織技術革新和推廣省十項新技術的應用活動,積極推廣行之有效的先進經驗。

1.4負責對有關工程技術文件規範、規程進行管理與控制,並對其有效性進行確認。

1.5負責組織環境因素的識別,並對環境因素進行審批和重要環境因素進行審核。

1.6負責準備、提供與本部門相關的材料,並組織實施管理評審中提出的改進措施。

1.7組織落實各項目部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各項方案和措施的編審工作。

1.8在施工前督促公司各項工程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技術準備工作,做好各專業的圖紙會審工作,並形成記錄。

1.9參與重大方案的編制審批和工程關鍵部位技術跟蹤管理。

1.10 定期檢查各項目部技術內業資料的完整性、時效性等,並對施工方案、隱蔽記錄、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等重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追蹤落實。

1.11 定期對項目部的技術內、外業檢查指導,並對整改措施監督檢查驗收。

1.12 負責檢查各項目部的施工日誌,並且督促各項目部每次將工程試驗票據報送公司財務部。

1.13 負責竣工技術資料驗收歸檔,負責組織落實工程竣工備案,並及時索取備案證複印件歸檔。

1.14 督促檢查各項目部工程階段性驗收及竣工手續辦理。

1.15 每年負責組織技術質量培訓學習工作。

1.16 負責組織編制審核企業技術標準。

2.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2.1全面負責單位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公司管理體系文件和企業標準。嚴格執行現行建築施工驗收規範和標準,操作規程和檢驗評定標準。

2.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管理方案和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方案及相應措施,負責組織圖紙會審,編制檢測記錄、隱蔽記錄等各項技術資料。

2.3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負責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並將交底內容分化到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各班組長,嚴格按交底內容執行。

2.4抓好關鍵過程的質量控制,明確控制點和要求,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規定,在確認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後,會同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督部門共同辦理隱蔽驗收手續。

2.5按工程形象進度組織做好工程技術內業資料,工程完工期間負責組織整理技術資料和編制竣工圖,並負責與顧客辦理移交手續。

2.6對違背施工驗收規範、操作規程、技術措施而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班組及個人有權制止或責令停工。對於工程項目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2.7負責組織技術員、質檢員、放線員及操作者學習施工規範、操作規程、技術措施及公司有關的管理體系文件,負責對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is0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is014001:20xx《環境管理體系》以及gb/t28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體系文件執行指導工作。

2.8負責組織複查工程測量定位、放線抄平、沉降觀測工作和關鍵部位的技術複核。

2.9主持項目部技術例會,每週一次,負責研究和處理施工中發現的一般不合格品,並制定和實施糾正預防措施,提出具體的鑑定意見和整改措施。

2.10 對因施工組織設計中工序之間安排不合理,圖紙會審遺漏而造成嚴重質量問題和損失負有技術責任,罰款l00元/次。

2.11 必須嚴格按現行施工驗收規範、操作規程及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因技術交底失誤或因技術問題出現質量事故或造成大面積返工負有直接責任。罰款200元/次。

2.12 負責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進行技術聯繫工作。辦理技術聯繫單和設計變更單,並與現場經營人員一起與建設單位辦理現場簽證手續,對未能及時辦理而影響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損失負全責,罰款50元/次。

2.13 協助項目經理搞好文明施工,負責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溝通協調工作,配合土建工程統一安排,保證工程各專業施工的協調一致。

2.14 負責施工過程工藝、施工方法、原材料檢驗、試驗的控制,提供完整的作業指導文件並負責監督檢查。

2.15 積極參加公司的招投標工作,參加技術標文件的編制。

2.16 負責與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辦理往來文件和甲方供應材料辦理交接手續,竣工時必須將各種往來文件的交接記錄上報公司歸檔。

2.17 負責做好質檢站等主管部門下發整改單的回執工作,並應做到及時準確,每拖延一次罰款50元。

2.18 組織做好竣工工程資料報驗工作。

3.項目部技術員崗位職責

3.1貫徹執行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施工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相關技術措施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並進行整理,對工程質量、環境影響、職工職業健康安全負技術責任。

3.2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各項技術措施,並參加圖紙會審。

3.3負責施工過程中原材料試驗工作,認真審理各種材料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填寫試驗委託單送檢測站,對因未執行試、化驗的有關規定、標準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

3.4負責按工程形象進度對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總工作,並及時與監理單位辦理交接手續,上報公司審核驗收合格後存檔。

3.5監督各工種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和作業文件操作,對違章作業有權指令停工,並立即向項目經理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6負責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和辦理會籤手續。

3.7負責定位放線原始點和標高控制點的保護工作。

3.8應用統計技術對工程施工過程質量進行分析,制定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本工程的測量、定位、標高、沉降觀測及定位放線等負直接責任。

3.9負責工程項目的各種原材料的試、化驗工作,並及時將每次試化驗票據及基試化驗彙總表在每月5日前上報公司財務部,每月一報,漏報一次罰款50元。

4.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管理

4.1施工圖下達後由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現場項目部班子(含其它專業)認真進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技術人員統一編制,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預算人員分別審核簽字後,在施工前一週內報公司有關部門進行審批,經公司審批後,必須有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代表審批。編制完成時間為12天,拖延一天罰款100元。

4.2遇特殊情況,如圖紙不到位。按公司通知之日起一週內編制基礎施工方案,報送公司審批。超期者罰款200元/天。

4.3各種方案的編制按公司通知之日一週內編制完成,報送公司審批,超期者罰款200元/天。

4.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按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內容完整齊全,有針對性。

4.5在開工前辦理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批手續。

5.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技術聯繫單、現場簽證和工作聯繫函的管理

5.1施工圖紙下達後,應先分專業,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自審,對圖紙存在的問題做好初步確認,並做出書面記錄。

5.2在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正式會審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各專業進行聯審,重點解決各專業之問存在問題的確認與提出。

5.3圖紙會審記錄要求參加人員在首頁上簽字,各方代表在每頁會籤欄簽字,並加蓋各單位公章。

5.4項目部各專業技術人員及技術部主管人員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並詳細填寫會審記錄,記錄要求打字,填寫清晰、整潔、不得有塗改,打印8份,施工單位保留原件。

5.5圖紙會審完之日起,書面材料要求在一週內整理完畢,(加蓋各單位公章,簽字手續齊。超期罰款100元/天。)同時將圖紙會審記錄轉發給項目部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組長一份,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5.6涉及變更時技術人員必須及時同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辦理現場簽證、工作聯繫函手續,並要有建設單位代表、監理單位代表簽字,並交到項目經理及預算員各一份。

5.7技術人員在關鍵部位及有重大設計變更通知時,必須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審批的施工方案後才能施工。

5.8設計變更、技術聯繫單、工作聯繫函等應及時收集整理,併發放給項目部各成員及各班組手中,辦理交接手續。

6.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管理

6.1技術交底必須及時準確,其中應該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技術措施、質量要求、安全措施、成品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內容。

6.2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負責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並且應在分部、分項施工前發到項目經理、工長、質檢員、安全員、放線員和班組長手中,並且辦理髮放記錄簽收單,若未能及時進行交底罰款100元/次。

6.3定位放線和±0.00標高是確定建築物關鍵程序,必須由技術人員做技術交底。

6.4設計變更及技術聯繫通知單,必須做針對性的交底。

6.5對於實體檢測,各工程必須有針對性交底,在施工前確定樓層、部位,以書面形式交待清楚,特別是樑、板配筋及相應樓層和軸線,必須標明確。

7.定位放線抄測管理

7.1技術人員進入現場必須向建設單位索取定位通知單和±0.00通知單書面材料,必須參與定位抄測放線工作。

7.2每層樓板模板安裝完畢後,必須與質檢人員及放線人員做好模板表面的實際抄測工作,技術人員做好標高軸線抄測記錄。標明抄測人、複核人、抄測日期,違者罰款50元/次。

7.3建築物、電梯間垂直度抄測,按樓層進行,做好抄測記錄,(標明抄測人、複核人、抄測日期,違者罰款50元/次。)

7.4負責設置沉降觀測點,按規定做沉降觀測。

8.原材料試、化驗管理

8.1所有材料在進場時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單,並且按規定及時進行二次複試(鋼管、扣件必須按規定做二次複試)。

8.2砼配合比提前做試配,按部位、強度等級分別做試配。

8.3各種外加劑(泵送劑、早強劑、防凍劑、膨脹劑、防水劑、增效劑、粘結劑等)防水材料提前做二次複試,且必須有使用説明書、檢驗報告。

8.4技術人員應將工程項目的各種原材料每次試、化驗票據及試化驗彙總表在每月5日前上報公司財務部,每月一報,漏報一次罰款50元。

8.5各項目部技術人員應隨時抽查檢查原材料構配件質量情況,發現問題,馬上報告項目部。

8.6送樣單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齊全,並應編寫目錄,送樣單必須及時整理、裝訂,以備檢查。

8.7原材料合格證背面標識必須標明:工程名稱、材料名稱、使用部位、代表批量、驗收意見(二次複試合格,同意使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監理工程師等人員蓋章簽字。

8.8各種原材料試、化驗必須建立試驗枱帳,做到及時準確、內容完整齊全,標明材料名稱、產地、數量、使用部位、送樣日期、複試編號等相關內容。

8.9焊接或機械連接、外加劑、回填土(含擊實實驗)等也均應編入試驗枱帳內。

8.10 如果材料員沒有及時將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送到項目部,必須通知項目負責人及時索取。

8.11 原材料二次複試數量必須準確並具有可追溯性。

9.砼(砂漿)試塊管理

9.1砼(砂漿)試塊留置製作必須滿足規範要求,技術人員必須親自監督製作,不得漏做,違者罰款l00元/組。

9.2砼試塊必須分別留置開盤試塊(每種砼強度等級施工前留置)、標養、600°cd試塊、拆模、臨界強度(僅冬期施工時留置)、負温轉正温(僅冬期施工時留置),砂漿試塊留置標養試塊。

9.3砼(砂漿)試塊的製作養護必須建立台帳,記錄試塊成型時間、部位、設計強度等級、養護方法、送試時間以及試驗結果等相 應數據。

9.4砼(砂漿)試塊應標明:工程名稱、代表部位、成型日期、強度等級,養護條件(標養或同條件)。

9.5砼(砂漿)試塊在達到標養齡期時必須及時送實驗室做抗壓試驗,必須保證r28一r30天強度報告,違者罰款50元/天。

9.6同條件試塊必須裝在鋼筋籠裏,放在所對應的樓層上。鋼筋籠規格尺寸a×b * l=200×200×600mm,並上鎖。

9.7標養試塊必須存放在標養箱或標養室內。

9.8砼(砂漿)試模,必須由技術員負責保管清理。

9.9砼(砂漿)試塊送樣單內容必須與實際砼施工記錄及隱蔽驗收記錄相對應,具有可追溯性,內容規範完整裝訂成冊。

10.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管理

10.1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必須要具有時效性和可追溯性,做到與施工進度同步,按樓層、施工段、部位、變形縫分別做。拖期滯後者罰款l00元/次。

10.2 技術聯繫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及工程聯繫函等必須按實際情況單做隱蔽,違者罰款100元/項。

10.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應如實的反應所要隱蔽的內容,並且應將圖紙中不明確、沒有詳細説明而實際施工隱蔽起來的具體內容記錄清楚。

11.竣工工程技術資料管理

11.1 單位工程施工完畢後,l5日內項目部技術人員應將單位工程竣工報告等竣工相應手續上報監理及建設單位,進行竣工初驗收。

11.2 工程竣工後15日內,各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負責將本項目的竣工技術內業及竣工圖等相應資料進行整理裝釘成冊,交公司審核後歸檔保存。

11.3 竣工圖上必須標明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技術聯繫通知單與圖紙不符的內容,並蓋竣工章、簽字手續齊全。

11.4 所有技術內業必須編制總目錄,並要求每項資料必須編分目錄,然後整理成2cm左右厚,採用藍色或紅色封皮。

11.5 技術人員應當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四方竣工驗收材料、環境檢測等相關手續。

11.6 技術人員協助建設單位辦理準備工作。

11.7 竣工核驗時,應提前同質量監督站及設計部門溝通,辦理報驗手續。

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2

1、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進,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方可進行。

3、乙炔發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環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直徑不少於浮桶斷面積的60%-70%。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樑油脂。

5、乙炔發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製作。

6、高、中壓乙炔發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錶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7、碎石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發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9、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並且要距離明火10米。

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3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省內項目部必須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編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應符合當地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彙總有關資料 。

第三條、單位工程竣工後,技術資料應符合相應要求後才能交付驗收,每一檢驗批驗收時,須提供質保書、試驗報告單、自檢記錄、技術複核記錄給質量員,並在自檢人員簽字的基礎上才能驗收。整理的'資料(包括格式、頁面、書寫、簽章、裝釘等)應符合歸檔要求。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後30日內交公司質量處審查存檔,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後上交公司質量處,未設分公司、辦事處的項目,由項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質量處審查。

第五條、上交公司的資料需原件,必須裝訂成冊,建立總分目錄,厚度控制在40mm以內,並裝入檔案盒。裝訂採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裝訂時必須剔除金屬物。

第六條、所有竣工圖應加蓋竣工圖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度複製圖的摺疊方法》統一折疊成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第七條、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收集、彙總各分包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總包範圍內所有資料必須一同上交公司存檔。

建築公司技術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不斷提高項目部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項目技術總工技術部部長以及工程技術人員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安全生產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對於結構複雜、作業危險性大,特殊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驗)算和詳圖。

第七條、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施工方案)的權限規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

第八條、施工方案經審批後,必須遵照招待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員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第十條、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後,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範等要求後,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整改後重新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