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決定將永樂鄉某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共和國合同法》、《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什麼工程,。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永樂鄉乾井村乾井組
2、工程施工範圍:搭木架,調檐,鋪瓦。
三、工作內容:什麼工程的鋪瓦:調檐:搭木架:
四、承包單價:鋪瓦28元/平方、調檐a元/平方、搭木架a元/平方,此單價僅包含人工費。工程量按實際完成面積按實計量。
五、工期: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起,多少天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
六、工程款結算的支付時間、方式:
工程款按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進度款,餘款在工程完工後x天內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餘款。
七、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現行規範規定質量驗收標準,並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七、施工方式:
1、乙方應該服從甲方現場專業人員指揮。
2、乙方進場由甲方保證一切生活費用。
3、相關安全知識由甲方專業人員指揮,包括安全由甲方全權負責。(安全責任一般由乙方負責)
八、甲方責任:負責建築材料供給,並清理好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由乙方清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材料無法按時供應,影響工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的建築機械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維修。
十、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