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对于“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的规定 分类\ 社保 时间\ 2017-11-02 许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经常会购买“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保险法如何规定的“超额保险”?许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经常会购买“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保险法如何规定的“超额保险”? 标签: 足额 保险法 超额 相关文章 养老保险缴费15年可“居保”转“职保” “五险一金”是否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概念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确定 2015新修订保险法:保险法拟设“反悔权” 保险法新修订:“犹豫期”有望纳入《保险法》 非深圳户籍的社保卡里只有“养老专户余额”,生病还需什麽保险吗? 养老保险“多条理”才气“可一连” 养老保险“多层次”才能“可持续” 关于“金盛保险”招聘“员工制理财顾问”的疑问? 东莞市社保局对“买养老保险亏了”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