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 分类\ 社保 时间\ 2017-04-2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的请示》(豫检捕[1998]11号)收悉。经研究,并经高检院领导同意,答复如下: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未遂 诈骗 犯罪 相关文章 保险诈骗罪与一般保险欺诈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犯盗窃罪、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有 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保险诈骗定罪量刑 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政策 关于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答复 刑法 合同诈骗罪 刑法合同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