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南京社保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具体南京社保转移指南详见下文。
一、办理条件
1、【转入】
①南京市户籍
②非南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③已在南京市参保
④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1、【转出】
参保人员需为暂时中止状态(停保)
二、办理材料
1、【转出】
(1)自己办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他人代办: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书
③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办理:
②《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转入】
①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②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③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④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⑤ 户口簿(南京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⑥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四、办理地点
①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② 地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③ 服务热线:xxx
④ 办公电话:xxx
⑤ 传真号码: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