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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是否能在郑州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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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108:46大河报评论(人参与)

补缴社保是否能在郑州买房

“补缴社保后,真的能买房了?”,因限购市区在郑失去购房资格的刘康,年后朋友圈的`一条“补缴社保合格后可购房”的“会议纪要”让他看到了希望。今日,小编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会议纪要确有此事,针对限购升级政策已经指定相关实施细则,对补缴社保后符合条件者,可正常购房。据了解,该会议纪要为内部指导文件,不具备普遍性,所以也并未公开发布。

一张截图成为“救命稻草”

刘康自从毕业后留在郑州工作已经近4年了,2016攒够首付本打算在郑州置业安家,却因为2016年12月22日限购政策升级,失去购房资格,“需要提供3年内连续24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公司哪给交社保啊”。

春节过后,刘康在朋友圈内看到一条微信,是郑州市房管局关于商品住屋限购政策内容的会议纪要,其中“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三年内连续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这让刘康感觉抓到了在郑州购房的“救命稻草”。

刘康说,为了获得购房资格,就算是补缴他也愿意,“只有这样才能有购房资格”。

多方面放宽购房权限

虽然可以补缴,但是对于中间并未连接起来的社保纪录,文件规定“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从重新缴纳计起”,即补缴社保仍要达到“连续24个月”的标准。

如部分购房者因退休原因造成不符合社保证明规定,可凭借原社保证明、退休证等证件,在办理购房过程中,仍视为连续缴纳。对于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名义开展经营的,缴纳的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就可认定为个人所得税,只要达到条件,同样具备购房资格,如果因个别月未达到3500元的个税缴纳起征点,则视为未缴纳。

附网传图片:

记者 吴俊池 编辑 煊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