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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绩效考核方案汇编5篇

绩效考核 阅读(7.31K)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绩效考核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绩效考核方案汇编5篇
绩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和市委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7月份为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阶段,重点开展问题查找工作。为有效开展好第十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结合本组督导的区、市级相关部门和第一阶段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乐委发[20xx]8号文件、乐作风建设办[20xx]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执行力度、促进工作开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二、督导人员

按照组长统筹领导,督导组成员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全力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督导工作原则上由督导组组长带队开展,如有工作原因无法亲自督导,由督导组成员带领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联络员(成员)郭德钊负责与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督导组成员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人员付爱龙负责综合材料等文稿的撰写、收集、报送,编发督导组工作简报,完成督导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导方法

座谈明查。听取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的文件资料,抽查干部职工对规定动作的认知程度,内容以指导组《关于作风建设活动第一阶段督导组工作重点》为主;

2.实地暗访。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以普通群众的身份深入被督导单位的窗口(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切实察被督导单位的作风转变情况。

3.工作报告。建立作风建设督导活动周报告制度,每周由被督导单位向督导组报告本周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特色、亮点,由督导组及时向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媒体推荐报道。

4.意见反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与被督导单位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促进被督导单位整改落实。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指导组的要求,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去金口河区督导1次;整个活动阶段,去相关市级部门督导至少1次。

建议本周五选择几个市级部门进行督导,从点上掌握部分相关情况,以便准备汇报材料。

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达到企业员工的双赢工作。

2、加深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长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创优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绩效考核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

(1)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每4个月考核的方法。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绩效部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分制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4、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的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各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因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

B、员工: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工作业绩。

定性考核:

劳动纪律,团结协作,服务质量,盘点工作,知识考核。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每月,每季考核总结会,对上季度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及业绩定量。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季度工作重点

5、负责考核结果,工资等级的调整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月、季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考核标准见附录。

五、考核时间及相关制度

1、考核采取4个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为考核时间。

2、考核达到85分将调整职务及升一级工资,考核达到60—84分保持原工资不变,没达到60分将降一级工资。

3、本考核实行的同时取消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根据效益另行处理。

4、本考核一年总分前20名为本年度优秀员工,业绩突出可跳级上升

5、职业生涯:职员—付柜台长—柜台长—科长[组长]—主管—付理—部门经理—总监—副经理—总经理

工资等级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xx、2500

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达到企业员工的双赢工作。

2.加深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长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创优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绩效考核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

(1)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每4个月考核的方法。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绩效部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百分制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4.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的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各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因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

B.员工: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工作业绩。

定性考核:劳动纪律,团结协作,服务质量,盘点工作,知识考核

1.考核采取4个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为考核时间。

2.考核达到85分将调整职务及升一级工资,考核达到60—84分保持原工资不变,没达到60分将降一级工资。

3.本考核实行的同时取消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根据效益另行处理。

4.本考核一年总分前20名为本年度优秀员工,业绩突出可跳级上升

5.职业生涯:职员—付柜台长—柜台长—科长[组长]—主管—付理—部门经理—总监—副经理—总经理

工资等级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xx、2500

  三、考核内容及适用对象

1.考核内容指业绩(定量)考核,业绩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

2.考核适用于正式员工(不含促销员、导购员)。

3.新到职员工从次月参加业绩考核,中途离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工作未满月者当月不参与考核。

4.内部调动者按照所在部门工作时间长短来划分,以调入时间超过半月的工作单位业绩为准,反之按调出单位当月业绩为准。四、业绩考核指标/权重比例/考核范围/计算公式

1.参与业绩考核部分工资比例:

①按参与考核员工岗位工资的10%进行考核(如员工的月工资为800元,其浮动工资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领班的月工资为1000元,其浮动工资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资为1500元,其浮动工资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经理的月工资为20xx元,其浮动工资为200元即20xx元×10%=200元)

2.业绩考核部分的'销售、毛利、费用、营业外收入、商品损耗率以财务预算为依据定量考核。根据部门经营特性和岗位职责分工,详细的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占比、考核指标范

  四、业绩考核奖惩标准

1.综合达成率为部门员工承担的考核指标实际达成率*对应的权重比例相加之和。

2.业绩考核奖惩与员工绩效工资收入挂勾,原则是员工只奖不罚,主管级以上人员按业绩考核实际综合达成率实施奖惩。

3.当月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奖惩在次月工资中体现,人力资源部于每月的20日下发各部门上月的业绩考核结果,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因不可控等因素影响指标达成),于25日前将部门意见汇总到人力资源部门,人资部门上报总经理或公司例会讨论后下发最终奖罚结果并执行。

4.如全店未完成预算的GOP指标,但部门或部组预算指标超额完成可单计算奖励(另报),如全店完成预算的GOP指标,但部门未完成预算指标不参与奖励。

5.综合达成率达到相应标准的则不奖不罚

6.奖励:

综合达成率100%,每增加1%,奖励该浮动权重额的10%

奖励举例说明:假设A为实际综合达成率

A.生鲜部某组的A=105%

浮动工资奖惩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资标准为1500元,则可得奖金(1500×10%)×5%*10=75元.

B.其他人员的奖励计算方法同上。

7.处罚:

综合达成率100%,每减少增加1%,扣减该浮动权重额的5%。处罚扣款最高不超过个人浮动工资部分

处罚举例说明:假设A为实际综合达成率

A.生鲜部某组的A=90%,

浮动工资奖惩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资标准为1500元,则扣款(1500×10%)×10%*5=75元

B.其他人员的处罚计算方法同上

绩效考核方案 篇4

1、目的

1.1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执行中的主动性、有效性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公司整体绩效,达到企业的管理目标。

1.2考核的结果主要为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2、种类和适用范围 类别、实施时间、适用范围、月度考核、该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餐厅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当月连续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备注:1、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参见:4.6.2。

3、月度考核职责

3.1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餐厅经理/主管进行考核。

3.2餐厅经理/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进行考核,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员工进行考核。

3.3全部考评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和监督实施;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均衡调整和分析;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报批绩效工资;负责考核资料的存档。

3.4考评表一式两份,员工所在分店存档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3.5营运部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和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3.6副总裁、营运部经理负责餐厅经理/主管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4、管理规定

4.1实施原则

4.1.1客观性:考核内容和结果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人应避免由于亲近性、主观性等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4.1.2公平性: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1.3公开性:考核结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对考评结果将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奖励、(培养)提升及淘汰员工。

如图所示:

1~34~9~904~61~2

注:每月aaa员工为1~3

aa员工为4~9;

a员工为80~90;

b员工为4~6;

c员工为1~2。

餐厅经理/主管不纳入餐厅计算总数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按本店总人数计算比例

4.2考核内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如可靠性、主动性、协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计划性、创造性、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培训指导、激励下属等能力)和成本意识等;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4.2.2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侧重于工作质量和工作过程(即行为主导型),餐厅经理/主管侧重于工作结果(即效果主导型)。

4.2.3分值:

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

考核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本意识、总分、附加项、月度考核

10、40、30、20、100、±10

备注:“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4.2.4。

餐厅经理/主管:

考核内容、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本意识、总分、附加项、月度考核

10、40、20、20、10、100、±10

备注:“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4.2.4。

4.2.4“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表彰加分:受到营运部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10分/次。

处理扣分:受口头警告者,得-4分/次;受书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权限

4.3.1各管理人员负责对直接下属实施考核,具体见附表一。

4.3.2第二考核人对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产生异议时,应与第一考核人沟通、达成共识,但第二考核人拥有最后决策权。

4.3.3第一考核人对第二考核人的最后决策无法接受时,可以越级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4.4考核结果的计算

4.4.1各单项内容考核均采取得分法,各单项得分之和为该员工的考核成绩。

4.4.2考核成绩分aaa、aa、a、b、c五个等级:

aaa:工作表现一贯卓越。对公司及餐厅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并维持持续的高标准工作质量。该员工是餐厅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现者。

aa:工作表现经常超出其工作目标所期望的要求。员工对目标能有效地作出反应,并根据情况予以调整,对公司及餐厅作出贡献,是餐厅中比较出色的工作表现者。

a: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圆满地完成任务。是餐厅中稳定表现的成员。

b:工作表现不能达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为需要改进的成员。

c:工作表现无法令人满意,员工很大程度上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各等级对应分值见评估表格。

4.5考核结果的应用

4.5.1试用期员工的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试用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

4.5.2所有员工的月度考核成绩分别与当月工资中的浮动奖金支付比率挂钩;详见附表二。

4.5.3考核成绩与公司其它奖励的评定挂钩。

4.5.4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依据之一;年度内,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评估为b的,不得评为年度优秀员工。

4.5.5月度考核成绩为“b”时,第一次发出《工作表现警告书》,为期30天,再次评估,结果为a,警告结束;当年度出现第二次“b”时,再次发出《工作表现警告书》,为期30天,再次评估,结果为a,警告结束;当年度出现第三次“b”时,发出《离职通知书》,立即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4.5.6月度考核成绩为“c”时,发出《离职通知书》,立即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4.6浮动奖金的发放标准

4.6.1正常出勤的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按4.5规定的标准发放。

4.6.2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按如下规定发放浮动奖金:

l在一个月内累计休年假、补休假或其它有薪假达到或超过5天以上者,当月评估级别不得超过a。

l休工伤假者,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7考核结果的分析

4.7.1绩效考核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并编写《考核统计和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l各项结果占总人数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结果是否均衡。

l统计(aaa、aa、a、b、c)的员工比率。

l是否有明显的考评误差出现,及采取何种措施预防。

4.7.2考核分析结果将作为制定和实施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选拔、培训等的依据。

4.8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投诉

4.8.1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意见,可直接找部门负责人申诉;如对部门负责人的解释不服,可找人力资源部申诉。

绩效考核方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体现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切实使群众受益,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11年)》和《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运用科学适宜的方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管理、功能实现、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整体接受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科学、规范、有序。科学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等参与考核。统一考核内容、标准与方法,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简便、适宜、高效。简化考核程序,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用适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激励、促进、有效。发挥考核作用,奖励先进、改进不足,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群众受益。

第五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领导,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完善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为绩效考核提供条件。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方法

第六条 考核内容:

(一)机构管理,包括机构环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药品管理、文化建设、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三)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康复服务等。

(四)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服务。

(五)满意度,包括服务对象和卫生技术人员满意度。

第七条 考核指标体系:

(一)遵循科学性、重要性和可获得性原则制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明确考核指标内容、权重、标准以及评分办法。

(三)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可对指标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指标标准及评分办法。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 考核方式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考核主体:

(一)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

(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区(市、县)考核结果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或组织统一考核。

(三)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十条 考核组织:

(一)设区的市、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

(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可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行业组织及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第三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

(四)原则上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一)组织准备。确定考核实施机构和考核人员,明确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如委托第三方实施考核,应当签订相关协议。

(二)具体实施。制订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组根据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三)公示公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布。

(四)沟通反馈。领导小组对被考核机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要求:

(一)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经费,用于绩效考核组织与实施。

(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制订本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和方法以及考核结果应用,完善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机制。

(三)建立绩效考核责任制,明确考核相关人员职责和纪律要求,考核过程中尽可能不影响被考核机构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被考核机构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准确,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个等级的绩效分值。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拨付和负责人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机构资格。

第十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结合本办法建立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要求对工作人员实施分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及人员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整改存在问题,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和规范日常管理,提高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