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比较与会计核算
第一章《总则》
新第一章《总则》 | 旧第一章《总则》 | 差异 | ||
第一条 | 第一条 |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 强调财务监督 | |
第二条 |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 第二条 |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 规范范围扩大到非国有事业单位 |
第三条 |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 第三条 |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 没有变化 |
第四条 |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 第四条 |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 强调(1)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和严格执行预算,(2)实施绩效评价,(3)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4)防范财务风险。 |
第五条 |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 第五条 |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 没有变化 |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新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 旧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 差异 | ||
第六条 |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 第六条 |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 强调事业发展目标。 |
第七条 |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 第七条 |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 注重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加强了非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 |
第八条 |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 第八条 |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 强调了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 |
第九条 |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 第九条 |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 强调事业发展目标、预算编制的规定、法定程序审核。 |
第十条 |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 第十条 | 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 强调了预算的严格执行,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做出明确界定——;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 |
第十一条 | 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 无此项规定 | 强调事业单位决算工作 | |
第十二条 |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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