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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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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酒店财务部的规章制度应该怎么制定?

酒店财务部规章制度

  一、财务部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2.营业结帐完毕,财务部及现金收款台财会人员须将现金支票上交财务部专门负责人,锁入专用保险柜,店内务零散点不得存留现金过夜。

3.总出纳室为财务部重要部位,除专人在内工作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支票等,必须有专车接送,并由保安人员全程护卫,取送款中途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事宜。

5.计财部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各种钥匙印章指定专人保管,不得将钥匙带出酒店或随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6.各部位营业收入的外汇,要按财务管理规定上缴入库,严禁私自套汇、转让。

7.出纳员保险柜只提供一把钥匙发给收款员本人使用。总出纳查库时,必须与收款员主管一起进行。保险柜只许用来存放备用金,不许私自放杂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险柜钥匙不许丢失,备用钥匙由总出纳保管,查库时备用。

8.财务部所属出纳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或放假时,要与保安部配合,对保险柜加封。

  二、交际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成本费用管理,降低交际费用开支,酒店对交际费用支出做以下规定:

1.全月交际费用总额支出不能超过营业总额的1%,,此项由计财部保证。

2.交际费用指标每月由计财部提出、并由总经理审定后下达到各部门。

3.交际费用分配比例:总经理室按下达指标40%执行,营业部按40%执行,其他部门按20%执行。

4.交际单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级负责签批。董事会交际单由董事会成员或计财部经理签批。

5.交际费在使用时必须由本部门填制交际请求单,注明请求交际部门的名称、客人或团体名称、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呈总经理或授权的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方可使用。

6.各部门交际费需要在商场部和美容室使用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

7.交际用餐标准可由总经理根据酒店及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8.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交际程序办事,如违反上述程序在餐厅用餐或在商场购物,餐厅、商场人员及财务收银员有权制正用餐及转帐,一经发现在交际费使用上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

9.执行交际费节约奖励办法:各部门按财务部下达的交际指标所剩节约额,按5%提取奖励金。

  三、关于废品处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酒店的利益,现对各部门废品的处理及报废物品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1.酒店所有的.报损设备、家具、软片、各种废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软片等,本着修旧的原则,由各部门统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内,由工程部负责维修。如经过鉴定不能维修的,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配合)。

3.对各种包装物(易拉罐、纸箱、报纸、画报)等废品,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要处理的废品必须有部门盖章的出门证(由财务部统一印制)财务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处理废品的工作,并加盖财务章方可出门,否则,保安部不允许任何物品或废品出门。

4.处理废品的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2点~4点。

5.处理废品,财务部和各部选派的员工一起处理,所得款项,其中50%留有关部门使用,50%留财务部。

6.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人自行出门处理废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上述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统筹、协商、监督执行。

  四、收据管理制度

(一)收据的领用

将每本收据的号码分别记录在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据号码、购入日期、发放日期、领取人姓名及签章发放人、旧收据退回日期。

1.新收据购入后,保管员需将每本收据的号码一一记录。

2.只有下列人员才有资格领取收据:

总出纳、前厅收银员、交款员、商务中心、保健中心、商场部收银。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领取收据。

3.基本领取数是两本,或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增加领取数量。

4.收据保管员在未收回以前发给相应员工的旧收据时,不得发出新收据。

5.相应地,保管员应记录还回旧收据的日期,并应跟踪监督那些已发出相当一段时间但仍未退回换新的收据。

(二)收据的开出

在开收据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前厅收银员只能对仍在前厅客户分类帐上的帐目收款开出收据。

2.在办公时间,已被转入后台的帐目收款及其他杂项收款应由总出纳开出收据。在非办公时间,前台收银可对这类事项开出收据。

3.收款细则应确切陈述在收据上,如果是外客帐收款,帐目陈述及相关号码应同相应的数额写在一起。

4.如果是预收定金或预收款,总出纳或前台收银员应立即通知所有的相关部门(销售部、前厅部或宴会部)。

5.收据附联的传送:

第一联:财务

第二联:客户

第三联:存根

在总出纳写好前一天的总出纳报告后(不迟于下午2点),应将报告和全部第——联收据送交收入夜审,收入夜审在对收据的总数及帐目分类检查之后,将其送交应收帐款主管,应收帐款主管记录并在外客帐附属机构上打印收款数,将收据交给收据管理员存档并打印在总分类帐上。

收入夜审应对每日使用的收据的号码进行检查并核查被取消及未报告的收据。

  五、物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专库,各库房钥匙专人收存。

2.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保管员公休、倒休、出差时的物资发放由领班和替班共同负责;保管员休假前和上岗后应交接清楚,责任落实。

3.库房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物品摆放要复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霉不烂,无丢失,无损坏。

4.安全消防按岗负责。保管员必须熟知消防常识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已配备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对来历不清、性质不明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6.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专库专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

7.库房严禁吸烟,不准会客,不准留宿。

8.库房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使用电热设备,不准乱拉照明线路。

9.来库领用物品要在库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

10.出现问题要及时与采购部、财务部或保安部联系。

  六、物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要保持通道畅通。

2.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和其他库房混用。

3.库内物品码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得超过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库内乱拉照明线。

5.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6.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切断电源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7.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8.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9.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