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终局补缴社会保险,单位不服,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分类\ 劳动保障 时间\ 2017-07-31 蒋先生入职上海某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工程项目,但试用期未过,即被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辞退。蒋先生不服,遂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要求该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了蒋先生的请求。公司不服,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关于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裁决。中院依法开庭,本律师提出公司的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且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9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最终,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对该公司要求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并依法作出人不予受理的裁定。 标签: 一裁 终局 补缴 社会保险 不予 相关文章 公司没有给予购买社会保险,是应该到地方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还是到地税局举报、申请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追缴社会保险费不受劳动仲裁时效的限制 因工资很低,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并且没有给交保险,单位是否要给与工资补偿 补交养老保险。 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辞职不批,请问仲裁申请书如何写呢?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 单位没缴工伤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关于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答复 以单位未足额支付病假工资,加班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上保险不签劳动合同弄得我没心思干了,我想找仲裁 单位不签合同,不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