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范围
1、制定本准则的目的: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概念: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相他相关支出。
3、具体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福利);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屋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
(九)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4、下列各项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