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但不付加班费,只作调休,这样做合理吗 分类\ 职场百科 时间\ 2018-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问题是用人单位就是必须让你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加班,而又无钱支付你加班费,第二天给你调休,这样合理吗? 标签: 不付 调休 加班费 只作 用人单位 相关文章 请问,入职两个多月时,单位要求写转正申请,但没写。那么单位就可以一直不签合同和买保险吗? 面试时,这5个微动作很加分,你都做到位了吗? 合肥京东方待遇怎么样?在动力部气化科这边?加班多吗,有加班费吗? 员工未休的调休单,离职时能过期作废吗? 公司月末调整当月工资,但之前没告知员工,这样对吗? 工资支付不按加班时间结算也不按月工资结算,这符合劳动法吗? 工伤是否要到指定医院 单位能延长试用期吗 何时退休 离职之后,公司不放发年假工资,这样合理吗 已提前30天申请离职但未招到人,上班时间又太长,能不能离开? 工作期间,未签合同,但已工作一年,生大病能够获得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