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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年假待遇的5大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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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己的年假权,近年来成为上班族关注的热点。侵害员工年假权的五类突出行为,提示劳动者在就职时注意,维护自己的休假权。

侵害年假待遇的5大歪招

1:只计算职工在本单位的工龄

劳动者在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明确已有工作年限及应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避免在入职后产生争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到底应该怎么计算?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满10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可以享受15天。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从其参加工作开始计算,如果中途换单位或者停止工作一段时间,等到再工作时,之前的年限也应该一并累加。

歪招2:待岗时间不算进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要区分待岗与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正常工资收入,而待岗期间劳动者只能享受基本生活费,因此两者之间不能混同,以待岗期限折抵休假期限的主张不能成立。劳动者应当努力收集有关连续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

歪招3:用虚假考勤伪造休假记录

劳动者应增强辨别伪造证据的应诉能力,如果怀疑证据的真实性,需要充分行使质证权利,必要时可申请对签字进行鉴定。

歪招4:签订“无年假”条约

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享受的法定权利,保持警觉性,一旦用人单位要求签署的.文件中有限制、剥夺法定权利的相关内容时,劳动者可以明确拒绝或积极行使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歪招5:以旅游福利混淆休假事实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休假制度规范。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以福利待遇折抵年假天数的规定,应提前告知劳动者,以便劳动者做出明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