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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考试口试范围形式与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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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考试口试范围、形式与内容及评分标准

BEC考试口试范围形式与内容及评分标准

BEC口试主要考查考生在商务交往过程中运用英文的能力。

商务交往主要指:

1.建立和保持商务联络;

2.谈论工作;

3.制定计划与安排工作。

测试内容

1.建立和保持商务联络

1)向人表示问候和对问候的回答

2)自我介绍

3)询问对方或介绍自己的'身份特征;

4)表达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5)发出邀请、接受或拒绝邀请;

6)表示感谢和欣赏;

7)给别人提供方便、接受或拒绝帮助。

2.谈论工作

1)询问和描述工作任务;

2)询问和介绍公司情况;

3)询问和简要介绍产品;

4)比较不同的产品及价格;

5)询问和提出自己的观点;

6)表示同意或反对;

7)提出、接受或拒绝建议;

8)表达需要和要求。

3.制定计划和安排工作

1)商务会议:安排会议日程、安排会议议程;

2)商务旅行:预定饭店房间、到饭店住宿和结账、点菜、进行旅行咨询、预定机票、乘火车旅行、根据指南行路。

考试成绩评判与证书发放

BEC1注重考查考生的语言交际能力,成绩以等级计,以反映考生的总体能力。

第一阶段(Stage 1)的阅读和写作、听力及第二阶段(Stage 2)的口语的成绩将分别以A、B、C三个等级分数报告,其中A和B为及格以上成绩。考生只有在每个部分都获得B级以上成绩,才能保证总成绩合格。考生在第一阶段总成绩为A、B、C、D、U五个等级分数,其中A、B、C、D为及格以上成绩,U为不及格成绩。

口语考试成绩按1、2、3级评定,其中1、2级成绩为及格以上成绩,3级为不及格成绩。

第一阶段(Stage 1)考试成绩为A、B、C、D等级的考生将获得剑桥大学颁发的BEC1证书。参加口试获得1、2级成绩的考生,成绩将在他们的证书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