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城>书信范本>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15篇

申请书 阅读(1.61W)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保全申请书15篇

财产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财产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盖章)

XXX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xx:

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_号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室

被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轿车驾驶员,_____年_____月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_路_____号______室

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为鲁__________轿车车主,住址,_____市_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室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_____所有的_________轿车予以查封。

2.保全数额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路与_____路口,申请人_____与被申请人驾驶的鲁__________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人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申请人医疗费用支出_____元,被申请人在支付部分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剩余费用。申请人认为,本次事故给申请人还造成了误工、营养、护理、交通等损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

申请人特提供担保物:___轿车_____车主,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申请人:xxx

  日期:20xx 年 x 月 x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申请人xx,男,回族,1970年1月29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xx区xx街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xx的申请分别于20xx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xx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x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x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xx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孙甲业,男,生于1965年11月21日,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于家园三区3号楼3单元×××室,自由职业,联系电话××××××29182。

被申请人:

1、《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一:中信银行北京尚都国际支行,账号:×× 8260 0033 389。开户行二:包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3700 010,开户行三:北京农商银行空港支行沿河分理处,账号:××1 0300 0006 602。

2、《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支行,账号:×× 0400 17288。

3、《北京三臣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

4、《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8836 0000 0335。

5、《北京天睿罗克紧固件防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开户行一:中国工商银行南站支行,账号:××70 1902 4515 652,开户行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账号:××41 7000 9990,开户行三: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账号:××1 7002 7864。

6、《中北雅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一:中国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账号:×× 3000 4294,开户行二:中国工商银行幸福街支行东安街分理处。账号:×× 0193 13。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给予於查封进行保全。

1、查封被申请企业的账号。

2、查封被申请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

3、查封被申请企业的经营地,《北京驰亿隆科技有限公司》顺义区李桥镇沿河村新厂区的办公楼、厂房、两套自建别墅、办公室内的红木家具,名人字画等。

4、查封被申请企业的经营地,《北京天睿罗克紧固件防松科技有限公司》的马驹桥镇小社村土地使用权及自建楼房厂房(老厂)。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此申请以上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盖xx,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_____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财产如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8

申请人:张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富平县X路X号X幢XXX房。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李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富平县X路X号X幢XXX房。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李XXXXX元的银行存款。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以生意经营资金困难为由,向我借取XXXX元,并约定于XXXX年X月X日前还清。后被申请人逾期没有还清借款,经我多次催讨,被申请人拒不清还。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故现我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XX元的银行存款

另我愿以自有座落于富平县XXXX路X号X幢XXX房一套作申请财产保全担保。

被申请人李XX的银行存款帐号:XX银行,NO。xxxxxxxxxxxx。

致此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XX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南京XX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先创律师事务所王诚律师

住址:南京市XX区XXX大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林培光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南京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南京市XX区XX街道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财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或判决后将来难以执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院申请给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帐户上存款XXX万元。望准许!

户名;南京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XX支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南京明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开户行_______帐号XXXXXXXXXXXXXXXXX_________

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如上述保全措施有错给予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申请人提供担保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此致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南京XX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20××年6月20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耿海峰诉毕爱云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向贵院申请对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615号的南湖俊景1-1-1004室住宅(面积95.67㎡)一套房屋部分财产进行查封,对原告要求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耿金环予以担保,耿金环愿意以乌市水区西虹东路178号锦城花园小区B2栋1单元102号(面积125.06㎡)的住宅房屋作为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7554.2元(肆拾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整),并愿承担原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

  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时间: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住所地:XX,负责人: 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工程有限公司,住址:XXX,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内的存款XX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元。

事实理由:

X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X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XXXX元。

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XXX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XXXX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二O一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担保人:李,女,汉族,1982年7月2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x栋x号,联系电话:xx。

担保人李诉李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x号桂竹苑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10xx 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担保人:

  x年十二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月12日下发(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5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

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xx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5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