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城>行业范本>医疗>

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书

医疗 阅读(2.6W)
  篇一: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配套规章、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此责任书。

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书

1、各科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2、各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3、各科负责人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4、各科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引流袋、引流瓶等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定的锐器盒中,并系上医疗废物中文标识。

5、一次性使用后的注射器、输液器统一送供应室清点、登记、对换,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处理,回收率必须大于90%,供应室必须严格把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回收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感染管理科。

6、有关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按级汇报,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登记。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8、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9、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接受经济处罚外,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科室负责人(签名):

领导组组长(签名):

  篇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染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等相关规章、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此责任书。

一、各科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相关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二、各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运送和暂存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三、各科负责人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四、各科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

管理,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范的锐器盒中,并标上医疗废物中文标识。

五、有关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按级汇报,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登记。

六、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七、总务科、院感办、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八、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接受经济处罚外,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科主任: 总务科

护士长: 院感办

相关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医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配套规章、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此责任书。

1、各科护士长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医技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2、各科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办法》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3、各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4、各科(临床各科室、病理室、检验科、药局、影像中心等医疗废物产生地)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瓶、手术中用的一次性吻合器、闭合器、介入手术使用的一次性高值耗材等等)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定的锐器盒中,并有医疗废物中文标识,手术室未送病理室的标本、病理室废弃标本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中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5、一次性使用后的注射器、输液器等感染性废物统一送医疗废物暂存点登记、储存,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处理,更不的非法买卖,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感染管理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及处理。

6、特殊的医疗废物的管理:经手术取出的(如骨科等)植入物应

统一毁型后按医疗废物处理、使用后血袋、妇产科引产胎体以及产妇胎盘、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抗肿瘤药物的药瓶、输液袋、药盒等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取出的植入物及与抗肿瘤药相关的医疗废物。

7、感染疾病科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及输液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8、有关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按级汇报,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登记。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11、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接受经济处罚外,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各存一份。

医疗废物管理 感染管理科 科护士长

委员会 (主任) 史庆贤 刘金玲

20xx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篇四: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书

为了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疾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处理方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实行院科两级医疗废物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下院方称甲方,科室称乙方),特定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一、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领导、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抓布置,抓落实。

二、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预保感染科、总务科、护理部和各临床科室为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科室;预保感染科、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预保感染科、护理部、督查科、总务科每月定期或以抽查的形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详见考核表),以100分制计算(临床科室总分50分,后勤总分50分),每分值30元,考核后由督查科将考核结果汇总交政工科、再由政工科通知财务科从当月该科绩效中扣除,并实行责任追究制;总务科、各临床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交接、处置及登记工作。

乙方责任:

一、各临床科室护士长(无护士长的科室由主任负责)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医疗废物管理负总责。

二、各科室当天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规范分类、规范处置、详细记录。

三、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非贮存地倾倒、堆放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运送时防遗撒、防渗漏。

四、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必须按规定严格消毒,能够焚烧尽量焚烧,高度危险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及时消毒,再做相应处理。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专用黄色垃圾袋及锐器盒),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七、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者,检查属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罚,并限期改正。

此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施行,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科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护士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