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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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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物流管理制度1

要进行物流管理,就要明确管理的内容。物流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库存管理。一般指对商品经营量的管理,它还包括对包装、材料、物流机械、部件的管理,货车、货柜管理,以及对发货计划、购买计划、向外委托计划等的管理。

2、工程管理。即物流中的操作流程管理,包括流程管理、时间管理、目标计划、发展计划等。

3、成本管理。即对物流费用的管理。应从费用用途和发生时间等具体关系中找出时间系列的变化,从不发生无益费用的全额管理人手,进行成本管理。

4、商品管理。库存管理是数量管理,商品管理是管理商品本身,具有质量管理的特点。

5、设备管理。即管理有关物流活动的设施和物流作业的装备,包括运送车辆、运输机构等。

6、从业人员管理。它具有劳务管理的特点,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管理从业人员。

7、其它管理。那么,对于一个经销商来说,其物流管理是否卓有成效的衡量标准又是什么呢?通常认为,“完好的质量、准确的数量、恰当的时间、送到合适的地点、给购买者以良好的印象和公平的价格”是物流活动的6项理想标准。完整地实现了这6项标准,就可以被视为有效实现了理想的物流管理。为此,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构成物流要素的各项活动都应以这6项要求作为共同的目标。

  物流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龋。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物流管理制度3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