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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项目投资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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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投资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项目投资合同3篇
项目投资合同 篇1

风险投资协议样本 详细内容

甲方 (你的公司)

乙方 (VC)

Investment Term Sheet

(投资意向书)

20xx年01月01日

被投公司简况

XX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者“公司”) 是总部注册在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直接或者间接的通过其在中国各地的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经营在线教育开发、外包和其他相关业务。总公司、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的控股关系详细说明见附录一。

公司结构

甲方除了拥有在附录一中所示的中国的公司股权外,没有拥有任何其他实体的股权或者债权凭证,也没有通过代理控制任何其他实体,也没有和其他实体有代持或其他法律形式的股权关系。

现有股东

目前甲方的股东组成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单股权类型 股份 股份比例

黄马克/CEO普通股 5,000,000 50%

刘比尔/CTO普通股 3,000,000 30%

周赖利/COO普通股 2,000,000 20%

-----------------------------------------------------

合计:10,000,000 100%

投资人/投资金额

某某VC(乙方)将作为本轮投资的领投方(lead investor)将投资: 美金150万

跟随投资方经甲方和乙方同意,将投资: 美金100万

----------------------------------------------------------------------投资总额美金250万

上述提到的所有投资人以下将统称为投资人或者A轮投资人。

投资总额250万美金(“投资总额”)将用来购买甲方发行的A轮优先股股权。

本投资意向书所描述的交易,在下文中称为“投资”。

投资款用途

研发、购买课件 80万

在线设备和平台 55万

全国考试网络45万

运营资金 45万

其它 25万

总额 250万

详细投资款用途清单请见附录二。

投资估值方法

公司投资前估值为美金350万元,在必要情况下,根据下文中的“投资估值调整”条款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投资将购买公司 股A轮优先股股份,每股估值0.297美金,占公司融资后总股本的41.67%。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

现在股东同意公司将发行最多1,764,706股期权(占完全稀释后公司总股本的15%)给管理团队。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投资完成前实施。

所有授予管理团队的期权和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期权都必须在3年内每月按比例兑现,并按照获得期权时的公允市场价格执行。

A轮投资后的股权结构

A轮投资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执行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单股权类型 股份股份比例

黄马克 普通股5,000,000 27.63%

刘比尔 普通股3,000,000 16.58%

周赖利 普通股2,000,000 11.05%

员工持股 普通股1,764,706 8.75%

A轮投资人(领投方) 优先股5,042,017 25.00%

A轮投资人(跟投方) 优先股3,361,345 16.67%

----------------------------------------------------

合计: 20,168,067 100%

投资估值调整

公司的初始估值(A轮投资前)将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进行如下调整:

A轮投资人和公司将共同指定一家国际性审计公司(简称审计公司)来对公司20xx年的税后净利(NPAT)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进行审计。经IFRS审计的经常性项目的税后净利(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和特殊项目)称为“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

如果公司“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低于美金150万(“20xx年预测的税后净利”),公司的投资估值将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

20xx年调整后的投资前估值=初始投资前估值×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20xx年预测的税后净利。

A轮投资人在公司的股份也将根据投资估值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投资估值调整将在出具审计报告后1个月内执行并在公司按比例给A轮投资人发新的股权凭据以后立刻正式生效。

公司估值依据公司的财务预测,详见附录三。

反稀释条款

A轮投资人有权按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的股票发行(或者有权获得这些有价证券或者可转股权凭证或者可兑换股票);

在没有获得A轮投资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新发行的股价不能低于A轮投资人购买时股价。在新发行股票或者权益性工具价格低于A轮投资人的购买价格时,A轮优先股转换价格将根据棘轮条款(ratchet)进行调整。

资本事件(Capital Event)

“资本事件”是指一次有效上市(请见下面条款的定义)或者公司的并购出售。

有效上市

所谓的“有效上市”必须至少满足如下标准:

1. 公司达到了国际认可的股票交易市场的基本上市要求;

2. 公司上市前的估值至少达到5000万美金;

3. 公司至少募集20xx万美金。

出售选择权(Put Option)

如果公司在本轮投资结束后48个月内不能实现有效上市,A轮投资人将有权要求公司——在该情况下,公司也有义务——用现金回购部分或者全部的A轮投资人持有的优先股,回购的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

1. A轮投资人按比例应获得的前一个财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部分的10倍,或者

2. 本轮投资总额加上从本轮投资完成之日起按照30%的内部收益率(IRR)实现的收益总和。

拒绝上市后的出售选择权

本轮投资完成后36个月内,A轮投资人指定的董事提议上市,并且公司已经满足潜在股票交易市场的要求,但是董事会却拒绝了该上市要求的情况下,A轮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在任何时

候用现金赎回全部或者部分的优先股,赎回价必须高于或等于:

1. 本轮投资额加上本轮完成之日起按照30%内部报酬率(IRR)实现的收益总和;

2. A轮投资人按比例应获得的前一个财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部分的25倍。

未履行承诺条款的出售选择权

如果创始股东和公司在本轮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没有完成下文“签署和完成交易的前提条件和交易完成后的承诺条款”中定义的投资后承诺条款,公司必须按照A轮投资人要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赎回本轮发行的优先股;赎回的价格按照本金加上本轮投资完成之日起按照30%内部报酬率(IRR)实现的收益的总和。

创始股东承诺

所有创始股东必须共同地和分别地承诺公司将有义务履行上述出售选择权条款。

转换权以及棘轮条款(Ratchet)

A轮优先股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将A轮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初始的转换率为1:1。A轮优先股的股价转换率将随着股权分拆,股息,并股,或类似交易而按比例进行调整。

新股发行的价格不能低于A轮投资人的价格。在新发行股票或者权益性工具价格低于A轮投资人的购买价格时,A轮优先股转换价格将根据棘轮条款(ratchet)进行调整。

清算优先权

当公司出现清算,解散或者关闭等情况(简称清算)下,公司资产将按照股东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但是A轮投资人将有权在其他股东执行分配前获得优先股投资成本加上按照20%内部回报率获得的收益的总和(按照美金进行计算和支付)。

在公司发生并购,并且i) 公司股东在未来并购后的公司中没有主导权;或者ii) 出售公司全部所有权等两种情况将被视为清算。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A轮优先股股东有权选择在执行并购前全部或部分的转换其优先股。如果该交易的完成不满足清算条款,A轮投资人将有权废除前述的转换。

沽售权和转换权作为累积权益

上述A轮投资人的出售选择权和转换A轮优先股权是并存的,而不是互斥的。

项目投资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 _

甲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 签订方式:__ ___ 乙方:_签订时间: 年_ _月__日

鉴于甲方正在就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程融资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

第二条 甲方对项目融资的基本要求:

1、 首笔融资额度: 万元,可在此上下浮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 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 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

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 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指派项目融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 对项目进行审慎调查;

(3)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 制作项目推荐函;

(5) 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6) 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 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5、 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即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

(2)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

答。

(3)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项目重大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 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

复;

(6)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 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铺张,在分寸上

不卑不亢就可以了,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

导参加接见事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正当考察费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资

商的差旅费,若投资商要求承担其来回的正当交通费,甲方也不应拒绝)。

(8) 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六个月

时间),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在时间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第六条 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首笔融资额的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

(1) 前期费用,在双方签定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2日内,甲方支

付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前期融资服务费。

(2) 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费用

后的其余款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第七条 双方承诺

(1) 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 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 补偿条款

甲方承诺,因乙方在整个项目融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制定了相关融资策略,给甲方的融资成功增加了较大的机会,若项目在约定期限内融资成功,但该投资方并非乙方直接介绍之结果,为给予乙方一定补偿,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作为酬谢,支付时间为首笔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 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融资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

(2) 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

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融资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投资商资金不能到位,如甲

方破产清算;因种种原因甲方中途放弃本协议(如其它资金到位,被收

购等)等,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拒绝继续履行,

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在投资商

领域失信于人的信誉损失等)。

(4) 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

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的选择权

在签约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1) 甲方的选择权: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

已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

止导致的前期投入等相关损失。本协议提前终止。

(2) 乙方的选择权:若乙方通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发现感兴趣的投资商较

少,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但乙方应全部退回甲方已

经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应向乙方索赔。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若距离较远,也可传真签字,但需附上签

字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传真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程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项目投资合同 篇3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 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 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 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 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 信托费用

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 受托人报酬;

(2) 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 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 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 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 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 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 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 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