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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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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有效的反电信诈骗宣传,达到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电信诈骗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的目标。

三、时间安排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3月16日之前采取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乡村大讲堂、播放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四、成立组织

“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由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负责组织实施,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成立临泉县“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行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分管行长担任,成员由各金融机构分管行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金融服务一部,办公室主任由金融服务一部负责人担任。

五、宣传举措

(一)组织召开“反电信诈骗”反电信诈骗宣传动员会。为贯彻落实3月2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要求,从源头遏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多发态势,组织召开“反电信诈骗”反电信诈骗宣传动员会,对具体宣传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

(二)准备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反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口号、案例、音频视频等部分宣传资料。(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

(三)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庙会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四)依托金融网点开展宣传。各金融机构发挥网点资源优势,通过室内外大型电子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各类电子显示屏、电视滚动播放简单易懂,醒目入心的反电信诈骗宣传标语和视频,提醒群众注意防范,避免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五)多管齐下推送信息宣传。各金融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网站等向客户推送宣传常见的典型电信诈骗类型、特点、作案手段、防范技巧等信息。通过抖音视频等新媒体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知识、案例及预警信息,揭露电信诈骗案件新特点、作案手段、犯罪伎俩;对接影剧院在电影开场前播放反电信诈骗宣传视频,让客户和广大居民知晓诈骗手法,主动参与防范。(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六)积极开展反电信诈骗乡村行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按照分区对接乡镇政府(详详见附件),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的.宣传活动,力争每个行政村均要悬挂宣传条幅,并充分利用行政村乡村广播播放宣传音频。各金融机构要深入村(居、社区)通过开展运用乡村大讲堂形式进行案例宣讲、以案释法,用具体事件阐释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农村居民的防诈骗意识。集中宣传期间各金融机构至少组织1次乡村大讲堂活动。(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力求实效。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此次反诈骗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集中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从关注保障民生角度出发,把这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精心组织,力求实效,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二)落实宣传举措,确保活动有效推进。各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结合职能实际,通过传统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细化责任分工,以量求效,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各金融机构要组织志愿者要组成宣传小分队进社区、进小区、进市场、进广场、进校园、进企业深入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要依托助农取款点、乡村大讲堂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宣传,确保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推向纵深,推向全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成效突出。

(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基层派出所、村(居、社区)委会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支持,共享信息,形成宣传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体系。

(四)强化督查督导,力戒宣传形式主义。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营业网点宣传情况督查督导。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督查督导,力戒形式主义,并将督查督导结果纳入人民银行两综合两管理的考核内容。通过督查督导力戒宣传形式主义强化宣传实效。同时,各金融机构也要加大对营业网点宣传情况的督查督导。

(五)强化宣传总结,形成工作亮点。各金融机构要加强活动信息简报的报送,注重总结宣传活动创新做法和经验,每周至少报送1条宣传活动信息到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金融服务一部邮箱。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多发态势。为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切断不法分子涉诈涉赌资金转移链条,牢牢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工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主动作为,综合施策。提高政治站位,把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作为政治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防控资源和力量投入,化被动防控为主动打击,多措并举有效切断涉诈涉赌资金转移链条。

联防联控,长效整治。针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建立部门联动、系统联网、行业联防的协同打击治理体系,提升打击治理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常抓不懈。

技防人防,精准防控。紧盯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特征及利益链条,跟进相关黑灰产业新形势新问题,强化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健全风险识别、预警、处置全流程防控机制,提升防控前瞻性和精准性,将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筑牢支付行业安全防线。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见实效。

20xx年底前,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20xx年底前,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法制保障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运转顺畅,相关黑灰产业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社会公众反诈拒赌和依法使用支付工具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党管金融政治优势,压实主要金融机构责任。

1.专题研究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把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

“资金链”治理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全面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打防管控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工作,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2.严格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严格落实“谁的账户谁负责”“谁的客户谁负责”“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终端谁负责”“谁的钱包谁负责”主体责任。对被不法分子利用转移涉诈涉赌资金的账户、商户、产品、渠道、钱包等开展倒查,查补本单位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划清前中后台部门、各环节、总分行责任链,严肃追责,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建立健全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针对不同客户及其风险特征设定不同账户功能,审慎与客户约定并合理动态调整非柜面交易限额和身份核验方式,确保账户功能与客户正常资金结算需求相符,杜绝开户后账户功能和交易限额“一开全放"。推行简易开户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和流动就业群体“开户难”问题。(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严格落实风险管理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倒查涉案账户、商户、产品、渠道、钱包的工作开展核查,对于倒查工作不彻底、整改流于形式、发生重大涉诈涉赌案件或舆情、收到重大涉诈涉赌举报线索的,将相关单位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对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管控落实到位的,研究探索尽职免责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开户、开通网上银行等业务的绩效考核要突出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两方面。银行卡清算机构不得鼓励银行多发银行卡。(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打好打击治理持久战。

6.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工作专班,推动打击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明确工作专班牵头部门及各部门职责,给予充足人力物力支持,全面强化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组织保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完成时间:20xx年3月31日前)

(三)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法制保障。

7.推动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动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梳理、总结打击治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有待研究解决的困难,在法律中明确相关规定。(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条法司,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8.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健全支付业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风险主体责任,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肃处罚。(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条法司、支付结算司。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9.出台优化账户服务、加强受理终端管理等政策文件。指导银行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开户服务。加强对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加大对利用虚假商户、收款码等搭建跑分平台转移非法资金通道的打击治理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银保监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四)开展“一人多卡”行业风险整治。

10.压降存量银行卡风险。各银行针对“一人多卡(含账户)、长期不动户开展行业风险排查清理,实现可用银行卡数量显著下降。中国银联统筹推动压降银行卡数量工作,牵头制定行业排查口径,做好宣传和舆情引导。(责任单位:银行,中国银联。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11.建立跨行开卡核验机制。建立跨行风险监测及银行卡核验机制,实现查询个人在全国范围内开立银行卡情况,选取首批银行开展试点。研究限制个人大量开立银行卡、支付账户。(责任单位:中国银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完成时间:持续推进,20xx年3月31日前开始试点)

12.便利客户账户管理。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账户开立、补换卡、账户类别升降级、销户、查询等服务,推进远程销户服务,为客户销户提供安全便捷渠道。(责任单位:银行,中国银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加大对买卖“两证两卡”打击力度。

13.严厉打击买卖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组织主要互联网企业加强对通过互联网买卖个人信息、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收款码等行为的监测和处置力度,定期通报监测处置结果,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持续打击买卖个人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等为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提供便利条件的上游黑灰产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4.严格落实买卖账户惩戒机制。推进将买卖账户的惩戒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依法对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措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健全被惩戒单位和个人信息台账,跟踪管理被惩戒单位和个人情况。(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征信管理局,公安部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六)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强化联防联控机制。

15.加强警银联动。公安机关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健全银行网点预警劝阻机制,对于可疑人员到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挂失补卡等业务的,银行网点将可疑信息报送当地反诈中心,公安机关快速排查,协助银行网点做好预警劝阻。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本单位可疑人员库,加强业务审核,推动实现行业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6.建立电话卡、银行卡实名信息交叉核验工作机制。支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时开展个人手机号码实名登记信息的一致性比对。加强涉诈电话卡、涉诈银行卡等信息共享,强化开卡监测和风险管控,实现“一处涉诈、两卡受限”。(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20xx年底前)

17.加强典型案例分析和信息共享。加强涉诈涉赌典型案例账户和资金交易分析,总结涉案账户特征,组织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案例共享和行业交流,提高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监测能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反洗钱中心、支付结算司,银保监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8.完善风险识别和拦截机制。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建立健全涉诈风险监测拦截机制,监测高危交易、高危账户,依法采取管控措施。中国银联、网联清算有限公司牵头研发风险防控模型,推进风险防控模型、高危账户、高危IP地址等信息共享。支付清算协会带动中小银行提高反诈反赌风险识别和拦截能力。公安机关会同人民银行建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管控措施申诉机制,受理并认定相关当事人的申诉。进一步细化完善涉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机制。(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网联清算有限公司,支付清算协会,公安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9.确保交易信息传输真实性、完整性。清算机构应完善成员机构交易信息透明传输规则,加强对成员机构管理。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清算机构标准,准确、完整向清算机构报送交易信息,确保涉诈涉赌交易全链条可追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交易信息透明传输情况持续跟踪监督。(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0.加强对高风险企业信息共享。公安机关将涉诈涉赌企业信息、人民银行将有关企业账户信息、注册地址虚假等可疑企业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共享企业登记注册信息。(责任单位: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1.加强涉诈涉赌外汇资金监测和处置。在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监测、分析与管理中,加强对涉诈涉赌外汇资金的监测和处置。对排查确认的涉诈涉赌外汇资金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及时采取措施并配合公安机关精准协同打击、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外汇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2.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转移涉诈涉赌资金。加大对虚拟货币兑换、买卖、提供信息中介、代币发行融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支付结算司,公安部、银保监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3.加强跨境、边境地区资金流动管理和数字人民币风险管理。加强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监测、分析与管理,对排查确认的涉诈涉赌资金,及时配合公安机关采取措施。稳妥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密切关注可疑现金流动使用情况,加强中缅边境等重点地区现金统计分析和现钞出入境管理。加强数字人民币风险管理,防范数字人民币被用于转移涉诈涉赌资金。(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金银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4.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账户使用人身份。针对高风险客户、高风险交易等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应用程序登录或转账环节应用人脸识别等生物技术进行增强验证。(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七)加强内部追责和监管问责。

25.严格落实内部追责。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要严格落实上级对下级监管职责,对未履行强化风险防控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责任单位: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6.严肃开展监管问责。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安机关通报涉案情况严重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及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嫌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业“内鬼",依法对所在单位及相关个人予以问责。

清算机构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监督成员机构合规开展业务导致自身或成员机构发生大面积业务风险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清算机构予以问责。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有效履职尽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八)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群防群治良好局面。

27.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宣传活动。重点针对“低收入、低学历、低年龄”人群,以“入户、入村、入校”形式深入推进买卖个人身份证件、账户、收款码等的危害性及惩戒措施、账户服务便民惠民政策等系列宣传教育,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部相关部门,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支付清算协会。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九)保障措施。

28.平衡账户风险防控与优化账户服务关系。银行要统筹做好账户风险防控和优化账户服务工作,按照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的“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工作要求,科学评估账户风险情况,压降涉案账户数量、涉案金额和账户服务投诉数量。(责任单位:银行。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9.对因账户风险防控引发的投诉提供政策支持。指导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妥善处理因账户风险防控引发的投诉。督促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重点关注因账户风险防控引发的投诉,压实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稳妥有序处理投诉,做好解释沟通与宣传引导工作,防范重大投诉风险和负面舆情。不简单以投诉数量作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价。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理念,以“全民反诈、共创平安”为主题,整合一切资源、汇聚一切力量、发挥一切优势,综合采取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宣传等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出现涉诈窝点、成为全国全省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对象,为全镇高质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扩大群众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知晓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减少案件发生;

(二)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纪守法,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不非法开设、电话卡;

(三)全面摸清“高危、两卡、回流、前科”四类重点人员底数,及时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开展动态管控、全面列管,防止成片、成串偷渡出境,防止在一个地方形成“产业”。

三、打击治理重点

(一)宣传高发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规律特点、防范技巧,以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取得的战果成效,侦查破案、资金返还及铲除“黑灰产”犯罪典型案例;

(二)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惩治非法出租、出卖、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政策法规;

(三)强化对现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

(四)强化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发现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开展核案和动态管控。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各成员单位强化防诈宣传举措:

1.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防诈宣传教育活动;

2.在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附件1)、单位内外部张贴防诈骗宣传提示;

3.利用单位掌握微信群、QQ群发送防诈提示;

4.向本单位服务对象提供《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个凡是”提示单》(附件2),公布正规办理流程、客户(咨询、办理)电话、网址、APP,提醒其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通知。(各成员单位落实)

(二)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

1.将反诈宣传纳入网格工作清单,充分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开展“梳网清格”反诈宣传行动,通过落实网格员、村干部入户宣传责任,实现社区、街道、企业全覆盖。相关进出入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楼宇大屏有防范宣传图片、视频,楼道内有防范宣传标贴。(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各驻镇单位、各村落实)

2.公共场所全覆盖。镇区路口、商业街、文化广场等处LED屏播放防诈骗提示语、悬挂相关宣传横幅标语。(城管队落实)

3.服务窗口全覆盖。各对外服务窗口要播放反诈骗宣传短片并发放宣传资料。(各相关单位落实)

4.网上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全面开展防诈宣传,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成果。(各相关单位落实)

5.宣传培训全覆盖。组织对宣传民警、辅警、网格员、村干部等宣讲人员进行宣讲培训,组织制作宣讲材料,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反诈宣讲活动。(综治办、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派出所落实)

(三)深入学校开展防范宣传。利用开学季、毕业季、家长会等关键节点,针对“冒充教师诈骗”“游戏诈骗”“刷单诈骗”“贷款诈骗”“购物诈骗”“冒充好友诈骗”,在全镇学校开展专题宣传:

1.利用校园内宣传栏、黑板报发布防诈内容;

2.组织民警走进校园开展防骗专题讲堂;

3.在学校家长群发布防诈宣传内容(各学校落实)

(四)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开展防范宣传。

1.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

2.在业务窗口、ATM旁悬挂防骗提醒;

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对疑似受骗的客户主动劝导;

4.运用短信平台发送防范诈骗短信。(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落实)

(五)组织通信运营商开展防范宣传。

1.在营业网点门口、业务窗口张贴防诈骗宣传提示,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

2.针对不同受骗群体制作防诈骗微视频,集中投放防诈骗微视频短信,实施精准性防范宣传。(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六)落实落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各方面资源力量,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涉诈重点人员摸排工作,确保“底数清、数据新、情况明”;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资源力量,规劝境外滞留人员通过正当渠道入境,营造全民参与防范的浓厚氛围;帮助回流人员做好本地再就业,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综治办、各村落实)

2.对涉诈重点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全息档案,要落实“七包一管控措施”,即1名镇街干部、1名派出所领导、1名村居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网格员、1名信息员、1名直系亲友。全面采集信息,严密管控动向,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二次外流出境;对摸排出的滞留境外人员,要穷尽各种手段劝返,对涉诈重点嫌疑人,要加强其近亲属政策攻心,劝促其本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查。(派出所、综治办、相关村落实)

3.加强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上级下发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名单全面开展核案工作,全部纳入动态管控,适时组织抓捕。(派出所落实)

(七)全民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1.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附件6),落实本单位人员反诈常识知晓率、承诺书签订率、无人被骗率、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附件2、附件3)“四个100%”责任,凡单位内部人员被电信网络诈骗的,予以追责问责,力争实现机关单位“零发案”。(各成员单位落实)

2.同步宣传反诈知识,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主干道等地悬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附件1),提高群众识防能力,提升整体宣防意识。(各村落实)

(八)强化专业打击治理。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研判先导、精确打击,持续开展打击高发类诈骗集群战役。

1.要围绕涉案“两卡”线索,逐人查证见底,全链条开展深度研判,重拳打击收贩卡团伙及其犯罪网络,严厉打击惩治行业“内鬼”,常态化惩戒曝光“两卡”失信主体,确保本地涉诈“两卡”线索全部查处,坚决杜绝出现集中开贩“两卡”现象;

2.对县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置、见面宣防;

3.对现行案件要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开展拓展关联、深度研判,按照“定人、定案、定位”标准形成研判报告,实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数上升、破获案件数上升、破案率上升、挽回损上升的“四升”目标。(派出所落实)

(九)精细化督评压责。

1.把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案件高发或涉诈前科人员、境外回流人员漏管失控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履职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追责。(综治办落实)

2.督促各商业银行和通信运营商加强银行卡和手机卡“两卡”办理管控,新开户的.确保“实名、实人、实操”,逐一开展反诈宣传教育,签订或口述反诈承诺;强化“两卡”使用监管,发现高危可疑账户、号码的及时采取措施,同步通报公安机关。(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和缅北回流人员管控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有效手段。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研究细化“九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打击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节点,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通过上下紧密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整体联动,形成延伸到边、贯通到底的打击治理体系,努力消除工作盲区和防范漏洞。

(三)严格督导措施。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的跟踪评估及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下发整改清单,必要时组织督导、约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报送附件2及相关工作照片,各部门、各单位要报送附件4及相关工作照片,联系人:张亿,联系电话: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对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风险隐患,依法妥善处置相关案件,遏制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态势,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处非办、呼和浩特市处非办相关要求,结合清水河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呼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管理、预防、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机制,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目标

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将处置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协调

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等工作。

(二)严管严控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监管防范不留死角。

(三)防打结合

依法有序妥善处置风险,在解决好浮出水面问题的同时,做好防范预警、强化宣传教育,尽可能使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不发生、少发生。

(四)依法处置

乡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抓住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各乡镇要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政府办,文件中要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络员和联系方式。要积极将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纳入基层管理范畴,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力量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宣传防范工作,时刻关注辖区内频繁参与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倾向,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努力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

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开展监督,对利用工作之便组织、参与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可疑资金的监测、问责。各金融机构要对各类账户交易中涉嫌资金倾向的.交易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

(三)加强重点领域管控

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行业、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强化对非法广告资讯的排查清理。定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广告资讯信息专项清理,重点对在街头巷尾、超市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及摆摊设点处散发的涉嫌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广告传单进行清理,有效封堵各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责任单位: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金融办、林业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依法稳妥处置违法违规案件

依法惩处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违法犯罪活动。金融办、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案件侦办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的主动性,调动多警种及基层组织力量,摸排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线索,做到打早打小,提高案件侦办效能。法院要建立涉案资产登记处置信息平台,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追赃减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金融办)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灵活运用宣传教育方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种类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进行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发展培训义务宣传员,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切断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在基层的传播链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了清水河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积极向上对接,跟踪上级政策,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本辖区和分管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二)深化金融改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在防范打击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的同时要注重疏堵结合,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压缩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效增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供给。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规范发展各类金融组织,不断完善民间借贷日常信息监测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流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既要加强纵向工作部署,又要强化横向联系沟通,有效共享信息,实现工作联动。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风险形势、存在问题和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督促检查本方案落实情况,做好情况通报,对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严厉查处公务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系统内发生的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负主要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非法金融和集资诈骗活动案件高发多发,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重特大案(事)件,尤其是酿成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