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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 阅读(2.38W)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新农村购房的合同范本,内容如下:

新农村购房合同范本

  【新农村购房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屋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新农村购房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与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甲方被安置在南市区8号地块24号楼2单元1层01侧 69.76平方米房屋。此协议与被安置在同一楼房的02侧房屋70.16平方米房屋在同一安置协议中。现甲方将01侧69.76平方米房屋出售给乙方,售价17.5万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二、 此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此房屋安置协议交给乙方,并向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交齐全部的楼房款及变更后的楼房安置面积差额款,甲方并将交纳上楼款的票据交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纳买楼款壹拾柒万伍仟元整。则乙方享有01侧的房屋所有权。并享有合同签字后的房屋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楼产生的加倍临时安置补助费。涉及该楼房交付前及办理房照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过户费用乙方承担)

三、 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无任何瑕疵,保证该房屋的完全拥有。

四、 作为出售人的合同附随义务。甲方应当负责办理房屋安置后的产权办理。应当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书。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在7日内协助乙方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五、 此合同双方签字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违反,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还有权继续主张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