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后所签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 分类\ 合同 时间\ 2017-05-03 2004年进厂,厂里每半年签一次合同,现在的.合同是2008年签的,现因为厂里违反劳动法员工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以前都说从进厂时开始计算,但现在劳动仲裁的都说从2008年新签合同之日前开始计算.到底哪种说法正确呢?谢谢! 标签: 补偿金 签合同 劳动合同 相关文章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深圳地区)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有最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扣税? 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