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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合同集合九篇

合同 阅读(2.76W)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屋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屋合同集合九篇

住屋合同 篇1

合同范本1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屋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传真: 存款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2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屋,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屋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屋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屋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屋。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屋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屋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屋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屋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屋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屋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屋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屋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屋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屋,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屋合同 篇2

【摘要】护士是医疗机构和社会卫生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她们与医生以及相关医疗技术人员一起扮演着完成增进和维护人类健康的任务。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蓬勃发展与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护理人员严重缺编,合同制护士如雨后春笋般大批进入医院,已经成为医院的主力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制护士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加强和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最终有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本文拟以某医院血液透析室为例,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护士;劳动权益;保护;法律

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

“合同制护士”这个群体伴随着现代医疗事业的不断壮大而壮大。她们对增进和维护人类身体健康扮演着重要得角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制护护士的一些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一、由于护士自身权利意识淡泊,同时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

使得护士特别是合同制护士不知道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在对血液净化中心12名合同制护士的调查中,仅4位对护士看过护理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条文,在他们中仅2位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记忆比较深刻。由此可以看出超过80%的`护士不了解不知晓自己在法律中的权利、义务。在被问及“当护士与医院发生‘冲突’后,怎么办?”绝大部分护士指出“先据理力争,争不成就忍,忍无可忍就辞职”。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她们完全没有运用法律去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合同制护士在劳动合同关系订立中往往处于弱者地位

首先,医院每年都要分别和护士签订一次用工合同,由于在订立劳动合同中是医院和每个护士单独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个别雇佣劳动关系,而没法抱团取暖共同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劳动合同为院方早就准备好的格式合同,在签订用工合同时护士往往处于不利的一面,在拟定合同之时并未征求对护士的意见,在订约时也不容护士协商,能选择的是签或者不签。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即使是对院方提供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有意见,她们也不得不选择就业。最后,在一些小医院或者小诊所更是不愿和护士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导致护士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得保障。

三、医院在参加培训和薪水方面不能保障合同制护士的权益

根据护士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护士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交流的权利。然而,谁去参加进修学习是由科室领导决定的,在有的科室学习的机会往往只局

住屋合同 篇3

装 修 人 :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 5:装修企业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 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 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详见附表 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不可抗力;

(2)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其中含: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三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

(3)余款3%,计 包清工工程,开工前工程款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4: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否则由 此引发发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按施工进度计划 及供应到现场,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5: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 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工程变更

1、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订变更 单,明确变更的价款、工期后方能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增减费用、工程变动,应在油漆工程进 场前按付款比例付款。(见附表 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2、 凡甲方私自与乙方施工人员商定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六、施工安全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 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 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 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 20xx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江苏省 DB32/381—20xx 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 单(见附表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 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 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 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 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 8—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 资料 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甲方应在工程决算批准后的 3 日内结清余款。

5、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 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 时,甲方应当在检测前 15 日保持每日通风 4 小时的情况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应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一)对甲方的规定:

1、 甲方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告知邻里,负责处理邻 里关系。

2、甲方形式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取保 护措施。

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未经有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后,甲方仍坚持使 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6、 负责提请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相应费用。

8、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和乙方施工提出意见、要求均应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系。

(二)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 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无。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

甲方引起 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 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扬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如不同意提交仲裁的, 则在以下空格中注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住屋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屋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村)________号________ 楼________室。

3.住屋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 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感,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1、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2、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住屋合同 篇5

转让方: 、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指标转让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依法、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单位准备修建的改善型经济适用房中属于甲方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配套一个停车位。在什么地方、在几单元几楼几号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范围为准,甲方将其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选房范围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在该范围内选择甲方有权选择的房屋。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无争议。签订的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购房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如单位建房小组需要这些手续,乙方应及时将这些手续交给甲方,甲方办完后及时将这些手续交还乙方。

三、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够将产权证办至乙方名下。

四、乙方支付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 (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将房屋指标转让费中的人民币( )存入甲方建行账户(户名: 卡号: ),余下的人民币 ( )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的'当日一次性打入甲方账户(户名和卡号如本条前述,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甲方在分别收到上述款项后分别打借条给乙方。

五、该房屋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包括与该房屋配套的停车位所需的资金(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金额为准)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一次性将甲方已经交付的房屋首付款人民币 ( )存入甲方建行账户(户名: ,卡号: ),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打借条给乙方。

六、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甲方交付除首付款外的房屋建设所需资金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金存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收款人开户银行: ,款项来源: 交购房款)。账户如有改动或需现金交款,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或一次性现金交付甲方。乙方存款后及时将存款凭证交甲方,甲方打借条给乙方;如果是乙方一次性现金交款给甲方,甲方收款时打借条给乙方。

七、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决定某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乙方决定为准,但乙方的决定必须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允许范围内。

八、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征求乙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给予配合。

九、房屋建成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及时将房屋钥匙全部交乙方由乙方居住,甲方不得妨碍乙方居住。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在单位针对该小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该小区自身的各项制度

十、房屋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甲方立即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办理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产权转移成功时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借条退还给甲方。具备过户条件,甲方违反约定不转让,或者不配合乙方过户,退还乙方修建该房屋交付的所有资金并以退还资金时市场价将该房屋从乙方手中购回。乙方违反约定不受让的,或者交纳购房款不足的,甲方有权不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

十一、乙方入住该房屋以后、甲方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前,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接受乙方转让的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遵守的所有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应保持联系,联系方式为所留电话号码,如电话号码变更及时通知对方,由于某方不能及时联系上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方承担。

十三、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 元)。

十四、本合同伍页十四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住屋合同 篇6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广州city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详述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合法有效的凭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为定)方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 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住屋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装饰装潢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装潢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按甲方签字认可的材料、数量、规格配置方案施工,包工包料(乙方自带施工工器具及设备)。

四、工程造价:

1、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20%,工程完成70%时,甲方再支付50%,余款在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做好周边协调工作,配合乙方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督促乙方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积极组织技术精良作风正派的施工队主动完成施工任务。

2、按照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及规范、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正确指令认真做好各个工序的`施工。

3、加强施工管理,强化安全质量意识,进场前作业人员买好安全保险;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工期要求: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正式进场施工。

八、安全要求:

1、安全工作紧抓不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作业人员心中,做到文明施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在不安全的环境下施工,不违章违纪、违规施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老、弱、病、残人员进场,严禁作业人员酒后施工作业。

2、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剩余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屋合同 篇8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屋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屋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屋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屋)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屋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屋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屋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一、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屋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二、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三、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屋所在地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屋承租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屋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屋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屋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_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屋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屋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屋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屋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该住屋所在地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盖章):_________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住屋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

__年__月__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预算中的材料包含损耗;

2.施工时按此预算中项目进行,其他部分业主自理,公司协助;

3.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及装修押金等由业主负责;

4.验收结算时,只核对项目、面积、尺寸,单价另议;

5.验收结算时,对预算漏算或业主要求增加项目,依照公司的预算标准规范按实结算;

6.本预算报价不含税。

7.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8.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