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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销售合同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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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酒类销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类销售合同18篇

酒类销售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 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 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 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

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八、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九、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三、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酒类销售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

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

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酒类销售合同3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XX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XXX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XX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xx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XXX

法人或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XXX

法人或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酒类销售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来时嘉来毛酒的开发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约定的销售面积和销售额: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为来时嘉来毛酒全国总经销。合同约定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

二、产品和价格:见附件

三、首次购买条款: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5万元作为首次购买的预付款。如果乙方未能在期限内汇出相应款项,本合同将无效。样品出来供乙方认可后,乙方将第一次购买的全部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按实际发货结算货款)。

四、订购和交付条款:

(1)乙方承诺向甲方准确提供收货单位(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通过铁路或汽车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郑州或漯河站,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不负责多点运输、卸货及相关费用。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书面订单,同时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账户,甲方将按照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组织发货。

(3)乙方每次购买不低于20万元。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和付款后5天内交货。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独家经营权。

4、甲方应提供莱时嘉酒业公司的所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产品的合法性。

5、甲方提供的产品酒精含量为53度。

(2)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具有合法的配送程序和完善的.网络、物流和终端市场。

2、乙方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货物。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满后七天内,凭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向甲方提出质疑。甲方产品逾期不接受视为合格。

3、如果乙方的储存条件和运输条件不符合甲方在产品标签上明确告知的条件,导致产品及其包装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不及物动词其他商定事项:

(1)甲方受到洪水、干旱、铁路中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未能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货物,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生效前应加盖双方印章。

七、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大写: 小写:

2、 产品交货方法及时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产品发给甲方;

乙方将合同产品运输至甲方,交货地点为

运输方式: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现款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项:甲方于 20年 月 日以现金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额款项;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向甲方开具销售发票。

4、所有权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完付款义务,货物的产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费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给乙方带来的预期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

5、验收期限及方式

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2 日内组织完成全部货物的验收。若货物抵达后的2日内无书面或传真向乙方提出质疑,则视为验收合格。

产品验收标准:根据原厂产品出厂标准要求和合同技术参数验收。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厂商出厂标准执行。并且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与保修,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同时提供各种 。

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乙方因厂商、运输延误、运输灭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交货的,应向甲方说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无说明,迟交货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1%,迟交货15天以上,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如无上述问题,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货。

甲方延迟付款1—5天,每天按迟付金额的0.1%计算违约金;5天以上按迟付金额的0.3%计算违约金。

供需合同一旦签定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由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在7日内向对方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货物的风险自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9、附则与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为缩短订货期,需方可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传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供方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给需方即合同成立,传真件及其复印件视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名人员有权代表甲方,保证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该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则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费用由甲方负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其它需说明的事宜,以下无正文。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的“ 酒”系列产品在甲乙双方约定区域、渠道经销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特许经销范围

甲方特许乙方为 省(市)(市、县) 渠道 公司生产的“ 酒”经销商,负责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市场开发工作。

第二条 经销期限

经销期限: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双方同意续约,需在期满前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另行签订经销合同。

第三条 经销关系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经销关系,双方均无权代表对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第四条 经销产品及价格

1、经销产品及甲乙双方经销价,销售指导价格(见附件一)。

2、产品价格调整时,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票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以乙方货款进入甲方银行帐户内为准。

第六条 合同条件

1、为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愿意随首批货款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

2、乙方首批进货款不低于万元整。

第七条 购货目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购货不低于 万元,且乙方应按时完成约定的购货

款考核目标(其中年度购货款目标分解见下表)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统一的经销价、销售指导价格体系,统一的市场营销计划和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状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经甲方查证属实后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5)乙方推广销售本合同产品未完成或不遵守双方约定的购货目标,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品种、区域、渠道,直至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2、义务

(1)甲方提供的“ 酒”产品质量按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对乙方的奖励、促销品、广告及市场推广等各类支持。

(3)货款到甲方帐户后,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的订货要求及时发货。

(4)因 股份有限公司或市场需求变化而调整产品价格时,甲方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经乙方查证属实并提出建议后,甲方仍无改善,乙方可以

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2)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义务

(1)产品销售必须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确定的价格执行(若遇价格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如需调整价格以甲方正式行文为准。

(2)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的本合同产品,如发现市场有假冒伪劣的类同本合同产品出现,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打假活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制作广告品和宣传品。

(4)乙方需认真做好市场基础工作,在产品上市五个月内对本合同约定的经销范围铺货率达80%以上。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其它对乙方考核所需要资料。

(6)乙方有义务反馈当地方场动态、竞品信息、并将相关资料等传给甲方。

(7)乙方不得私自开设专卖店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订单与发货

1、先款后货,乙方每次购货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订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查验货款后,凭确认的订单及时将货发出( 订单见附件二)。

2、甲方负责将货物以火车或汽车运输方式运至乙方指定的城市。乙方负责产品到达后的搬运、装卸等费用。若乙方需要改变运输方式,超出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为办理。

3、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含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不含3‰),乙方需三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凭运输部门签收有效证明文件或运输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运单,由甲方协调承运单位理赔。超过三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4、乙方自收(提)货之日起15天内没有向甲方提出质量及其它方面的书面异议,视甲方所交货物全部合格且符合双方约定。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业务人员无权自行承诺或自行代表所在单位与对方签订合同或文函。乙方不得将购货款、欠款以现金或其它任何方式付给甲方人员。

2、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员工私自向其借款、借货及调货行为,此类情形若发生,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确定的价格执行(若遇价格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或渠道以外市场;且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审核及授权,擅自发布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就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 客户管理

1、乙方需填写 “ ”酒经销商登记表,甲方制作客户档案进行统一管理(见附件三)。

2、甲方制定客户管理制度,乙方应严格执行客户管理制度(见附件四)。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交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5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细则(见附件五)。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按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违约及赔偿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合同或合同特别约定形式加以确认,补充合同或合同特别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通过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约甲、乙双方签字盖间后,并且乙方在签署合同后3日内将首批货款及本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后,本合同生效。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 酒业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酒类销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供应商品给乙方销售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产品。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乙方自己提货,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并保证超过或未超过保质期限产品的退换工作。若属自身质量与国家标准及食品卫生法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连带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供产品的营业执照、质检证明书、卫检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价格表等资料。

五、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

六、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货、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货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内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四川批发市场上价格最低,乙方不得以相同价格寻找其它供货渠道。若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高于四川批发市场上价格,甲方应向乙方补足价格差额。

八、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月进货额达不到100000.00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九、本合同为年期限合同,从______年3月1日起至______年3月1日止。

十、合同期满前15天,根据双方意愿商讨续约合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酒类销售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实现厂商双赢,经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销售区域、渠道

1.甲乙双方同意的销售区域、渠道分别为:

销售区域: 湖南省及甲方未开发的其他省份的地区市场(甲方已经开发的其他省份的地区市场由甲、乙双方以附件的形式另行确,该附件为本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销售渠道:商超、批发、酒店、单位团购。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区域、渠道及约定的产品种类进行销售。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经销合同书转让于他人。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发新品种的,乙方应预付30%的货款,甲方在15天内交货,货到付清余款;如乙方在甲方发货后拒收该产品的,则预付款抵作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处理该货物;甲方自行开发的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销权,乙方不经销时甲方有权自行销售,但不得占用乙方原有销售网络(包括乙方选定的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在白酒的研发、生产、质检、仓储等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质量体系各项标准执行。各种产品执行国家标准号见产品外包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品质白酒。甲方根据乙方的定货计划情况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发货,并保证乙方订货后3天内到货。

3. 甲方供应商品的商标及外包装应遵守法律规定,外包装应保持清洁、整齐、完好,适宜市场销售。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监控、管理、指导。

5.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客户投诉及相关问题。

6、在乙方发现有“窜货”(即甲方产品非通过乙方进入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问题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后三天之内全部收购完毕,有关收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享有自主经营权。乙方应合法经营,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票据及其他物品。

2. 接受甲方对产品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甲方企事业形象和利益。并保证甲方新产品顺利上市。

3. 乙方应根据市场及产品库存情况提前向甲方申报订购计划,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乙方应保证市场货源充足,不出现断货现象。乙方在甲方产品到货后及时验货上柜。

4. 乙方不得将甲方业务资料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经销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客户投诉及相关问题。

第四条:销售品种、产品价格、货款支付、合同履行及货物运输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种类及产品价格为:

2.甲方如有新产品上市,价格由双方按照不高于甲方提供给同类省级代理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在约定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交货并经乙方验收无误后由乙方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方式付清货款。

4. 年销售任务数量分解:

5.双方确认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或火车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桥南的仓库和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桥市场的仓库。各批次的交货地点根据乙方的要求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派专人收货的,应该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人员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外观质量有异议,必须于收货当日提出,并通知甲方,货运正常报损1‰,由乙方负责,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

7.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贰万元质量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乙方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前述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其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交付第一批货物时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约定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甲方非通过乙方将本合同约定产品发货至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的,或在乙方提出“窜货”现象后为按照约定收货的,应每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3. 如因商标及外包装违法而致乙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则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支付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乙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则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支付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5. 乙方首次进货不得少于贰拾万,以后每次进货不得少于伍万元。

6.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义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乙方经销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

B、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跨地区销售;

C、因乙方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客户大量投诉未及时妥善处理的;

D、未经甲方同意,以甲方公司名义及标志从事经营活动的。

7. 一方有法定免责事由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 9 月6日起至 20xx 年9月5日止。

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 双方可用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第九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电话:

年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xx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铂金酒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销售地点和营业名称:

二、供应数量

由于年末需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已多次向甲方购买白金佳酿,总需求量约为件。实际供应高于约定数量的,以实际供应为准。

三、交易方法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任命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订单,并有权签署甲方的供货清单,乙方认可代表的一切行为。

2、除上述代表外,若乙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并在未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指定其他人员为甲方供货清单签字,则乙方应承担为该供货清单签字的供货的全部付款义务,无论其是否经授权并加盖乙方公章,不得以签字人员变更或未经授权等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订购单的方式告知甲方所购买的铂金礼品酒的具体名称、规格和数量。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交货通知,将乙方所需的铂金酒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交货,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甲方白金酒发货后,应现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名称、价格等。经核实确认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发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视为质量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发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和依据。

6、运输方式和成本负担:

四、价格和结算方法

1、如果乙方在提货(收货)时或自提货(收货)之日起天内付款,价格为:

2、如果乙方在提货(收货)时未付款,双方同意按以下价格结算:如果超过提货(收货)日,每吨增加人民币。

3、付款方式和时间: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总货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在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5天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则每天按逾期货款的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支付的货物保管和维护费用。

4、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

六、纠纷调解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1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 箱共 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酒类销售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 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西域神龙酒业以及甘肃省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台微型面包车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 元至 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4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2.小百威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3.大百威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正)。

4.威龙干红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5、西湖啤酒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6、燕京啤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7、青岛啤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8、茅台迎宾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在本合作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20 年2月2日至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合同。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 必须 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法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六盘水市地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 地区( 县、 区、 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现金订(大写: ¥) 元的货。

1、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2、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8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 %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2.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2.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2.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3.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4.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4.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4.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4.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4.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实现厂商双赢,经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销售区域、渠道

1.甲乙双方同意的销售区域、渠道分别为:

销售区域:

(甲方已经开发的其他省份的地区市场由甲、乙双方以附件的形式另行确,该附件为本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销售渠道:商超、批发、酒店、单位团购。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区域、渠道及约定的产品种类进行销售。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经销合同书转让于他人。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发新品种的,乙方应预付30%的货款,甲方在15天内交货,货到付清余款;如乙方在甲方发货后拒收该产品的,则预付款抵作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处理该货物;甲方自行开发的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销权,乙方不经销时甲方有权自行销售,但不得占用乙方原有销售网络(包括乙方选定的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在白酒的研发、生产、质检、仓储等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质量体系各项标准执行。各种产品执行国家标准号见产品外包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品质白酒。甲方根据乙方的定货计划情况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发货,并保证乙方订货后3天内到货。

3. 甲方供应商品的商标及外包装应遵守法律规定,外包装应保持清洁、整齐、完好,适宜市场销售。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监控、管理、指导。

5.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客户投诉及相关问题。

6、在乙方发现有“窜货”(即甲方产品非通过乙方进入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问题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后三天之内全部收购完毕,有关收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享有自主经营权。乙方应合法经营,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票据及其他物品。

2. 接受甲方对产品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甲方企事业形象和利益。并保证甲方新产品顺利上市。

3. 乙方应根据市场及产品库存情况提前向甲方申报订购计划,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乙方应保证市场货源充足,不出现断货现象。乙方在甲方产品到货后及时验货上柜。

4. 乙方不得将甲方业务资料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经销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客户投诉及相关问题。

第四条:销售品种、产品价格、货款支付、合同履行及货物运输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种类及产品价格为:

品 名

规 格

2. 甲方如有新产品上市,价格由双方按照不高于甲方提供给同类省级代理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3. 付款方式:。

4. 年销售任务数量分解:

1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 计

5.双方确认货物运输方式为 ,交货地点为 。各批次的交货地点根据乙方的要求确定。运输费用由 方负责,货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用由 方负责。

6.乙方派专人收货的,应该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人员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外观质量有异议,必须于收货当日提出,并通知甲方,货运正常报损1‰,由乙方负责,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

7.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 万元质量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乙方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前述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其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交付第一批货物时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约定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甲方非通过乙方将本合同约定产品发货至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的,或在乙方提出“窜货”现象后为按照约定收货的,应每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3. 如因商标及外包装违法而致乙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则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支付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乙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则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支付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5. 乙方首次进货不得少于 万,以后每次进货不得少于 万元。

6.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义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乙方经销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

b、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跨地区销售;

c、因乙方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客户大量投诉未及时妥善处理的;

d、未经甲方同意,以甲方公司名义及标志从事经营活动的。

7. 一方有法定免责事由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第八条 双方可用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第九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 市(县或区)内的独家经销商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金支付,货到付款。运输方式:托运交货(仅限长途)。乙方交货金额达到人民币 元。甲方负责组织供货。

三、甲方应按照不同品种的瓶、盒上明确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面积和价格销售,不得跨地区降价销售。

第一次,乙方将根据当地经销商回收的`数量,被罚款冲洗货物佣金的三倍,并从佣金奖励中扣除;

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

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的所有佣金。

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月平均销售额未达到 元的,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自第一批货物交付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18

甲方:深圳市宏粤纸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西域神龙酒业以及甘肃省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台微型面包车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xx元至 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月年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