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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广告合同汇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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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告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广告合同汇总六篇

广告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XX媒体之广告发布事宜,经过协商,双方就相关合作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完全同意遵守以下全部合同条款并愿意共同信守。

1、关于XX媒体发布

1.1甲方发布广告内容(产品或企业):

1.2甲方广告内容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并经乙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发布。

2、媒体发布购买与服务

2.1发布区域:_______地区

(详细列表见附件)

2.2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个月媒体发布时间

2.3购买价格:

广告发布价格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

2.4服务协调:

画面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每个月发布开始前10天,甲方应将该月待发布之画面印刷四色菲林片或送达乙方,并由乙方安排印制;

2.5相关服务:

乙方每月

1、____日开始广告发布,发布周期不超过两天;

甲方在合同期间可享受乙方于投放____日提供的更换画面服务;

若甲方在上述时间段之外要求广告发布,乙方将收取最低的画面更换劳务费用计:

b2,500元次;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

3.

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及其附件之约定准时完成广告发布;

3.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内容真实、准确的XX媒体发布监测报告并持有对发布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核实的权利;

3.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执行本合同的广告发布过程中,因受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部分社区内部分电梯临时检修等)而致使的广告实际发布与合同中规定的数量有轻微差别进行补偿发布;

3.2甲方义务:

3.

2.1甲方签定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能有效证明甲方法律身份、广告内容合法所需的详细文件、材料或影印件;

3.

2.2甲方最迟应在广告正式开始发布前10天将该月待发布之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送抵乙方并由乙方安排发布或印刷,如果未能在预计时间内到达,甲方应支付自广告订位日起的媒介占用费,且乙方有权推迟广告正式发布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

2.3若由于甲方因广告画面未如期到达或付款严重滞后等主观因素在客观上造成乙方无法准时完成广告发布,甲方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不得要求乙方为滞后时间补偿或费用减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供货期限及保证金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为了保证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价格/质量/供货时间等),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壹仟元整)保证金,甲方在本供货合同完成后的半月内, 在扣除相应保证金后将余额退还。

二、合同标的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内容清单详见合同附件投标报价。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安装及售后质量退换等服务。

三、合同价款

1、单价:见合同附件投标报价

2、价格调整:

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时,乙方如需调整相应供货价格,则应及时通知甲方,且调整幅度应合理。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可视为乙方在供货时存在价格欺诈,直接进行相应处罚。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调幅度在10%以内时,本合同报价价格仍然有效,乙方不得借故推迟或拒绝供货。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10%以上时,供货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处罚金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与货款中扣除。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四、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支付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乙方送清单,甲方审核无误后应于月底前付款)。若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付清,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

3、 在月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普通发票或广告行业专用发票(税率为:10%)。

五、安装及运输

1、 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止因运输不当对广告制作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 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每次广告安装完毕后,必须由甲方验收,甲方负责人签字。

六、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甲方订单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甲方下订单后,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甲方要求的广告制作品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3、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必须由甲方验收,签字。

七、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广告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在交货时,安装完毕后,由当事部门主管级以上签字确认,乙方现场拍照,以邮件形式发回甲方的策划部,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制作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协商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八、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的规格质量符合甲方的标准。如果广告制品质量与甲方要求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

2、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广告制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九、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重做,对于重做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重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货物的及时性。

十、环保和安全要求

1、 乙方承诺所提供广告制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所提供广告制品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广告制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广告制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甲方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需改后制作而造成乙方中断或工期延误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 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时,原合同交货日期双方需重新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岳阳艺海深蓝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甲方就

委托乙方投放LED广告传媒车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发布约定

1、广告发布媒体:LED广告宣传车

2、广告发布内容:

3、广告发布期: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4、广告发布每日时间6小时(上午 下午)。

5、广告发布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制作并提供合乎播出标准的广告带,提供广告审查所需的相关文件。

(2)广告画(含中途更换的新画)及相关文件应在广告发布日前5个工作日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款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播出的准确性,如对广告播出有疑议,并能提供相关证据,视为甲方疑议成立,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广告内容、表现形式、播出带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播出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在甲方作出相应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2)乙方应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并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

(3)乙方对经双方核实过的错、漏播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播。

(4)依据合同约定收取广告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可据以进行财务处理的广告发票。

(5)工商、医药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和禁止甲方广告播出,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付50%,即¥ 元(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合同执行后2日内付50%,即¥ 元(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2、款项支付方式:电汇或转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除外。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错,漏播,乙方有责任进行补播,补播原则为“错一补一,漏一补二”。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

4、因天气或机械故障,未能按时播出的,乙方应在后续播放时补齐前期延误的次数。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大田县连福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大田县万丽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公交站点广告位22个,每个广告位第一年3000元,第二年3500元,第三年4000元(含税)。其具体位置如下:

二、租赁期限三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支付期限:甲方出具租赁发票与乙方结算,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第一年当日交纳10000元,30日内交纳20xx年度广告位租金尾款56000元。第二年的元月1日前交清全部款项,第三年同等条件付清(含税)。

四、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制作的

广告宣传内容。甲方负责办理场地租赁发布使用相关的审批手续,同时应做好站点场地的卫生保洁和保护、修复工作。

五、乙方对租赁的场地仅拥有使用权,如发生人为或意外,造成第三方损失或伤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

代表: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盖章:

日期:

签约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盖章:

日期:

介绍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广告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大连时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作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的广告期刊上发布报纸广告第期。

二、发行范围、方式:本报在尤溪县区域内发行;以三明日报夹报方式,现场分发方式派发(城区内主干道临街商铺、报摊零售点、小区等场所)。

三、时间、版式:自

第期的 版 版。

四、广告收费:

广告费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资料来源合法,如广告内容取自第三方作品,则其应取得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虚假及资料导致纠纷,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发布行为,在乙方发行时,可到现场对发布效果进行察看,对乙方的发布效果进行监控。

3、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如欲续签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之期限、费用及其他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发布、以及发布广告应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百分之五向乙方交付滞纳金;如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甲方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广告发布,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各自原因随意终止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则乙方应按广告未发布时间向甲方返还发布费用。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所有内容,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承担受损方一切损失。

九、其他事项:

1、双方公司资料如有变更,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公司代表等,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