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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商业办公用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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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只要在荔城区购置房产,无论是住宅楼还是写字楼,都同等享有户籍办理及就学优惠政策

荔城区商业办公用房补贴政策

一、户口转移优惠措施

凡在荔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住宅、商业用房、写字楼的,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房产所有权证》,只要已实际交房,提交以下材料即可办理户口:经市住建局审核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正式发票、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门牌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就学优惠措施

1.凡在荔城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凭经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2016年其适龄子女就读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直接纳入就近入学片区(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应在城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如系中途转学的,所在片区内学校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转入。购买二手房业主的适龄子女,就近入学片区按照当年度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凡在荔城区购买商业用房或写字楼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业主(产权面积以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单元面积为准,不得擅自分割),凭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2016年度其适龄子女就读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直接纳入就近入学片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应在城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购买二手商业用房或写字楼办公用房业主的适龄子女,就近入学片区按照当年度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 为鼓励商业和办公用房营销,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新的商业圈和楼宇经济,推动城市经济繁荣发展,荔城区还对购买商业和办公用房推出补助及招商优惠措施

1、购买商业及办公用房贴息补助。

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快销售商业及办公用房,在荔城辖区销售的'商业及办公用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者按销售金额(须附有完税凭证)的3%贴息补助。

2、鼓励商业及办公用房加快招商优惠办法。

(1)对采取集中式大卖场的经营模式,商业用房从入驻开业到形成商业规模,且税收贡献等指标逐步提高的,予以大力扶持。

(2)为培植更多的后续财源,对办公用房从入驻办公到形成特色楼宇经济的,特别是税收贡献大的总部型企业,予以大力扶持。

(3)对采取加快销售、返租再统一招商运营模式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带动第三产业繁荣发展的商业圈或集聚形成集中办公的写字楼,予以大力扶持。

针对以上扶持项目,根据不同的招商进度、商业规模、经营模式、运营时间、形成程度、经营业态和税收贡献等情况,采取分类扶持、一企一策、一楼一策的优惠办法。

3、领取补助的流程:

购房人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个人购房)、营业执照(单位购房)、银行账号、备案后的商业及办公用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经区住建局汇总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购房补助款项。

以上1、2、3项优惠措施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4、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该区还对商业经营及办公用房者推出企业注册便利服务

(1)商务楼宇和写字楼内业主注册成立企业

的,允许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固定资产运营”、“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字号和行业特征表述。

(2)支持我区商务楼宇、写字楼登记成立集群注册托管企业,实现“一址多照”。

(3)对迁入或新设在我区商务楼宇、写字楼的市场主体,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上门集中办理。大学生入驻楼宇开展创业项目,登记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

(4)代办企业准入、年报公示、企业动产抵押、商标质押登记等各项事项。支持入驻楼宇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以上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荔城区住建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