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1
河天学校文明达标班评比计分办法及说明
1.评比范围及“达标”要求:
(1)项目:
①课室环境
②体育锻炼
③班风表现
④出勤
⑤穿着仪表
⑥住宿文明
(2)权重:前五项每周每项5分,第六项为加分项。
(3)总分:每月100分(有5周的月份125分)
(4)“达标”标准:85分以上(有5周的月份105分)
2.评定:
(1)课室环境(包括在校园内各班学生维护环境情况,比如校道球场等、大型活动规定的班的活动场所、走廊拍球、带器材回课室、关门窗等):由学管会成员检查打分,年级长检查,由教导处结合保安的记录综合评分。
(2)体育锻炼(含课间操):由学管会评分、体育老师和级组再综合评定。
(3)班风表现(包括:作业上交情况、每月的消费大户、乱吃零食等情况):根据级长检查作业登记情况及学管会检查的班务日志反映情况评分,由教导处结合行政人员值班登记表综合评定。
(4)出勤:根据班务日志中科任老师的登记,级长检查早读、晚读出勤、星期日晚自习情况综合评
(5)穿着仪表:根据学管会在周会、两操检查评分,由教导处综合评定。
3.扣分标准:
(1)课室环境: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在教学区、运动区内吃零食、乱丢垃圾1人次扣0.5分。走廊拍球、带器材回课室、在课室、走廊打闹等1人次扣0.5分,不关门窗、空调等一项扣0.5分。
(2)体育锻炼:有迟到现象的扣0.5分,无故缺席的1人次扣1分,体育锻炼不认真的扣1分。
(3)班风表现:上课有睡觉讲话现象1人次扣0.5分,自习课纪律较差扣0.5分,不文明现象扣1分,被学管会登记批评1人次扣0.5分。个人违纪1次扣1分,集体违纪1次扣3分。课堂纪律、晚自习纪律被科任老师评为“良”扣0.5分;课堂纪律、晚自习纪律被科任老师评为“合格”扣1分;被评为“不合格”的扣2分。“优”以上加0.5-1分。不交作业的1人次扣0.5分,直至扣完当天的`“班风表现”分。
(4)出勤:迟到1人次扣0.5分,旷课1人次扣1分,早退1人次扣0.5分。
(5)仪表:不按要求穿着校服1人次扣0.5分。佩戴饰物,发型不合要求1人次扣0.5分。升旗时不戴领带或领结,或其他细节不按要求穿戴的扣0.1分。
4.几点说明:
(1)各项评定的部门或有关教师要每天评定分数,每周统计分数,并把每周评定表于星期五放学前交给教导处,由教导处统计各班每月的总分。
(2)扣分以月统计,扣完该项目20分为止(有五周的月份扣完该项目的25分为止)
(3)住宿生表现与个人操行评定和文明达标班评比挂钩(住宿表现占操行分30%)。住宿文明属加分项目,班级中有一个宿舍被评为“三星宿舍”加1分,“四星宿舍”加2分,“五星宿舍”加3分。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当月可加3-5分,突出表现由年级长或学管会提议,教导处评定。
(4)每月年级最高分的两至三个班获得流动红旗。20xx年七年级(15)、(16)班要比同级的其他班高2分以上才能获得流动红旗。当月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班级,取消该月流动红旗评比资格。这里的严重违纪行为指打架、抽烟、与老师严重顶撞、严重破坏公物等行为。带手机回校,造成对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干扰,按严重违纪处理扣3分。
(5)每学期评一次“一流文明班”,一个年级评选一个。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学生处。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第二十六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量化评分内容:
(一)工作资历(最高分40分)
1、教龄:最高分20分。每年1分。
2、任现职年限:最高分20分。每年1分。
(二)工作绩效(最高分30分)
3、年度考核:最高分10分。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每次优秀计2分、称职计1分、不称职计0分。
4、评优评先:最高分10分。近五年来,评为市、区、校级先进分别计3分、2分、1分(享受破格条件的不重复计分)。
5、教育教学成绩:最高分10分。近五年来,会考、学考、大学联考等教学成绩突出,合格率(或人平成绩)超市平的,每次计1分,合格率100%的每次计3分。非教学人员根据考核情况每年计0.5-1分,最多不超过3分。
(三)工作责任与负荷(最高分20分)
6、管理工作(10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队专干、中层领导干部、校级领导)工作每1年加1分(兼职者不重复计分)。(多项兼职者取最高计分,不累计计分。)
7、工作量(10分):近五年来,以学年度计算,该学年度满工作量,计2分;该学年度因个人原因(教学能力、实绩、身体、反馈等)不满工作量,每年计1分。
(四)专业科研能力(最高分10分)
8、文章专着:最高分5分。任现职以来,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刊物获奖或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级(含CN刊物)、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或有开发校本课程成果,并在本校实施,计3分。
9、学术讲座:最高分5分。近五年来,开设省、市、区级的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或专题讲座每次加5分、3分、1分。执教校级公开课、示范课每次记0.5分,最高记2分。
(五)附则
10、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比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及竞聘细则执行。
11、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交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后视情况处理。本细则经第九届教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执行。
长沙市第二十六中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